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资产评估报告
(报告书)共1册第1册
项目名称: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36.27%股权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报告编号:东洲评报字【2019】第0703号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9年07月19日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六、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七、我们与本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八、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以及盈利预测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委托人应当对其提供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九、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的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并对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在本资产评估报告中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但我们仅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价值发表意见,我们无权对它们的法律权属作出任何形式的保证。本报告亦不得作为任何形式的产权证明文件使用。
十、我们对设备、建(构)筑物等实物资产的勘察按常规仅限于其表观的质量、使用状况、保养状况等,并未触及其内部被遮盖、隐蔽及难于观察到的部位,我们没有能力也未接受委托对上述资产的内部质量进行专业技术检测和鉴定,我们的评估以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提供的资料为基础。如果这些评估对象的内在质量存在瑕疵,本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可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资产评估报告
(目录)
项目名称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36.27%股权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报告编号东洲评报字【2019】第0703号
正文.............................................................................12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12
(一)委托人概况:......................................................................12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13
(三)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20
(四)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20
二、评估目的.......................................................................................................................................20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20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40
五、评估基准日...................................................................................................................................40
六、评估依据.......................................................................................................................................41
(一)经济行为依据......................................................................41
(二)法律法规依据......................................................................41
(三)评估准则依据......................................................................42
(四)资产权属依据......................................................................43
(五)评估取价依据......................................................................43
(六)其他参考资料......................................................................45
(七)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45
(八)利用的其他专业报告................................................................45
七、评估方法.......................................................................................................................................45
(一)评估方法概述......................................................................45
(二)评估方法的选择....................................................................46
(三)资产基础法介绍....................................................................47
(四)收益法介绍........................................................................54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57
九、评估假设.......................................................................................................................................59
(一)基本假设..........................................................................59
(二)一般假设..........................................................................59
(三)收益法评估特别假设................................................................60
十、评估结论.......................................................................................................................................60
(一)评估结果分析及最终评估结论........................................................62
(二)资产账面价值与评估结论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63
(三)关于评估结论的其他考虑因素........................................................64
(四)评估结论有效期....................................................................65
(五)有关评估结论的其他说明............................................................65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66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70
十三、评估报告日...................................................................................................................................71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36.27%股权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东洲评报字【2019】第0703号
(摘要)
特别提示: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为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合适的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经济行为所对应的评估对象进行了评估。资产评估情况摘要如下:
委托人: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评估单位: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股权收购
经济行为:根据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审计和资产评估事项的复函》(船经函【2019】15号)及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36.27%股权。
评估对象: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评估范围为被评估单位全部资产及全部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及负债等。被评估单位申报的母公司全部资产合计账面价值23,006,244,191.26元,负债合计账面价值14,081,855,771.66元,股东权益合计账面价值8,924,388,419.60元。合并报表全部资产合计账面值24,457,071,036.20元,负债合计账面值16,246,039,738.02元,股东权益合计账面价值8,211,031,298.18元,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账面值8,173,006,846.74元。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2019年04月30日
评估方法:主要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在综合评价不同评估方法、初步价值结论的合理性及所使用评估数据的质量和数量的基础上,最终选取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经评估,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3,760,990,325.59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柒亿陆仟零玖拾玖万零叁佰贰拾伍元伍角玖分。
本评估结论并未考虑在经济行为实施过程中由于控股权或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亦未考虑股权流动性的影响。
我们提示委托人: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部分股权比例的乘积。实施本次经济行为时,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应予以适当考虑由于控股权或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以及股权流动性对本评估结论的影响。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评估基准日起壹年,即有效期截止2020年04月29日。
其他报告使用人:除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委托人、被评估单位之外的经济行为相关的当事方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母公司特别事项如下:
(一)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1)机器设备清查评估明细表中序号4707所示的外船驳02号正在年检换证期间,不能提供该船舶的国籍登记证书;序号5085所示的外船驳03号目前已转成厂内用船,企业已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本次按正常设备评估。
(2)经现场清查,被评估单位所拥有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产证(详见明细表),被评估单位出具了产权无争议的情况说明文件,证实相关房屋建筑物为被评估单位出资建造,公司为合法产权持有者,相关房屋建筑物不存在权属争议。本次系根据企业提供竣工报告、相关工程图纸及企业情况说明等资料确定面积。如若将来权威部门核实的面积有所调整,并对资产评估价值已产生了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3)截至评估基准日,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洲海路3001号的公司厂区内的大部分房屋建筑物已办理编号为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本次评估在测算出土地估值后扣除对应地块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作为最终评估值。
(二)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序号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起诉日期案由标的及金额进展情况
1ESSM1LTD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2017.6.9造船合同纠纷18100000美元及利息2017年6月9日申请人向伦敦仲裁庭提交仲裁请求,要求外高桥造船返还已支付款项1810万美元及其利息。本案于2019年4月2日-3日在伦敦对PreliminaryIssues进行了开庭审理,仲裁庭裁决结果未知。
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其他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由于相关诉讼仲裁庭裁决结果不明故账务未作处理,待裁决结果确定后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后续的准备工作,评估未考虑相关事项可能对评估值的影响。
(三)抵押担保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存在下述担保事项:
担保方被担保方币种担保金额(元)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
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人民币150,000,000.002018-7-192020-4-21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美元13,825,217.002017-8-72020-9-30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美元13,825,217.002017-8-42020-1-25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美元13,825,217.002017-8-42020-4-25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人民币688,285,000.002018-12-32025-1-13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人民币1,380,907,125.002018-12-32025-1-13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美元15,600,000.002018-12-182021-12-31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美元15,600,000.002018-12-182022-2-28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美元15,600,000.002018-12-182022-3-31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美元15,600,000.002018-12-182022-4-30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美元15,600,000.002018-12-182022-6-30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人民币470,000,000.002017-3-12019-9-21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人民币350,000,000.002018-6-62019-11-21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人民币120,000,000.002018-6-62019-7-21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人民币200,000,000.002018-12-122019-10-21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人民币100,000,000.002019-3-222020-1-21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人民币100,000,000.002019-3-222020-6-21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人民币80,000,000.002019-4-32020-9-21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人民币150,000,000.002019-4-32020-5-21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人民币260,000,000.002017-12-222019-10-21
上述担保事项均为集团内部担保,本次评估不考虑相关事项可能对评估值的影响。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其他资产抵押、质押情况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
(四)其他事项。
(1)2017年12月,公司将手持的7座自升式钻井平台及4艘平台供应船(以下统称为“中船建信海工资产项目”),转让给天津中船建信海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海工),后续由建信海工下属单船公司承接受让公司在建海工项目合同,并对相关海工产品资产开展资产运营管理。该交易已经中国船舶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建信海工由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基金)和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投资,中船集团持股100%)出资设立,现注册资本750,100万元,建信基金持股99.99%、中船投资持股0.01%。
2017年12月,公司与建信海工下属各单船公司签订了建造合同。根据为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7+4项海工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17]第1063号),7+4项海工资产按评估值确定的售价为748,360万元。2017年12月15日,已收到全部合同款748,36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中船建信海工资产尚未到交付期,其中:原2016年已终止合同的海工资产(H1368、H1369、H1340、H1341、H1350、H1351),本次将其作为“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已收的海工平台款作为“其他非流动负债”评估。其他海工资产仍按建造合同准则评估。
(2)山东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海工”)就其子公司BlueOceanDrillingLimited公司(以下简称“BOD公司”)在公司建造的三座自升式钻井平台(船号分别为H1378、H1379、H1418)提出共同出资设立钻井平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以支持该三座海工平台的有效处置。
2017年10月24日,外高桥造船与山东海工、山东钻井等共同成立青岛汇海海洋钻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注册资本21,214万美元,其中:外高桥造船作为有限合伙人(LP)出资6,427.5万美元,持有30.30%的股份;山东海工作为有限合伙人(LP)出资10,000万美元,持有47.13%的股份;山东钻井作为有限合伙人(LP)出资4,785万美元,持有22.56%的股份;青岛海越作为普通合伙人(GP)出资1.5万美元,持有0.01%的股份。
合伙企业分别出资约10,000万美元、4,785万美元收购山东海工、BOD公司持有的NorthernOffshoreLtd.公司(以下简称NOF公司,该公司为山东海工控股子公司,合伙企业成立前,BOD公司与NOF公司进行整合,相应在建的自升式钻井平台建造合同主体将从BOD公司变更为NOF公司)的股份。
根据合作协议,合伙企业设立后,公司将按照建造合同继续三座自升式钻井平台的建造(两座CJ46型、一座CJ50型),在上述钻井平台达到相关建造合同约定的交付状态后,按照合同原价(共计62,300万美元)将合作的钻井平台逐步交付至NOF公司进行市场化营运。对于未付清的合同尾款(共计50,360万美元),公司对其保留享有应收账款债权,该债权应在交船后的8年内偿还。
2017年底,合作框架协议生效后,三座海工平台已不适用《建造合同准则》,海工平台已变成一项长期资产,本次将其作为“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已收的海工平台款作为“其他非流动负债”评估。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特别事项如下:
1、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一)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1.被评估单位拥有的CSSC-SLO造船型钢管理软件V1.0(登记号2011SR069781)软件著作权已不再使用,被评估单位已遗失该软件著作权证书,故未能提供相关权属证明资料,本次将其评估为零。
2.根据被评估单位申报资料,企业拥有一种喷气式遥控转动吊梁(申请号:CN201810768677.8)等8项在申请中专利,截至报告出具日尚未获取专利证书,本次将申请中的专利纳入评估范围。
3.被评估单位所拥有的临时食堂、厕所等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产证,根据企业提供竣工报告、相关工程图纸及企业情况说明等资料确认上述两项房产建筑面积合计1,734.94平方米。如若将来办理产证时权威部门核实的面积有所调整,并对资产评估价值已产生了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二)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1.被评估单位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承接了为新加坡PacificCrestPte.Ltd公司新造2艘PX121H型PSV(平台供应船)的建造合同,船号为H1350、H1351。2014年5月8日,建造合同的船东方由新加坡PacificCrestPte.Ltd变更为新加坡CAOFFSHOREINVESTMENTINC.公司。截止评估基准日,外高桥海工预收账款账面尚余PacificCrestPte.Ltd预收船款人民币34,007,780.00元。根据PacificCrestPte.Ltd与CAOFFSHOREINVESTMENTINC.公司签订的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外高桥海工账面PacificCrestPte.Ltd的预收船款人民币34,007,780.00元实际权力已经转给CAOFFSHOREINVESTMENTINC.公司。随后船东CAOFFSHOREINVESTMENTINC.弃船,并针对H1350、H1351两艘船于2016年11月18日对本项目提出仲裁,要求被评估单位偿还预付款合计约55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4,007,780.00元)。船东已于2017年5月提交了其第一轮的申诉意见;被评估单位随后于2017年6月针对船东申诉提交答辩状并进行了相应反诉。随后船东要求我方针对反诉内容提供详细说明。2017年7月28日,被评估单位聘请律师向船东和仲裁庭发出邮件,之后船东无任何回应。目前被评估单位尚在等待船东的第二轮申诉意见。本次评估按照该项预收船款的账面值34,007,780.00元确认评估值,并在收益法评估中作非经营性负债处理。
2.外高桥海工于2018年8月20日收到上海海事法院的诉讼通知书,上海春熙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睢宁分公司(以下简称“春熙睢宁分公司”)对公司提起诉讼,诉讼标的为1,276,060元。
上海海事法院于2018年10月18日组织开庭审理,并于2019年5月15日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春熙睢宁分公司的诉讼请求,并且由春熙睢宁分公司承担诉讼费用。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三)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
2017年12月,被评估单位将4艘平台供应船(以下统称为“中船建信海工资产项目”),转让给天津中船建信海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海工),后续由建信海工下属单船公司承接受让公司在建海工项目合同,并对相关海工产品资产开展资产运营管理。该交易已经中国船舶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建信海工由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基金)和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投资,中船集团持股100%)出资设立,现注册资本750,100万元,建信基金持股99.99%、中船投资持股0.01%。
2017年12月,被评估单位与建信海工下属各单船公司签订了建造合同。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7+4项海工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17]第1063号),7+4项海工资产按评估值确定的售价为748,360万元,其中,被评估单位4艘平台供应船合计售价43,731.20万元,2017年12月15日,已收到全部合同款。根据合同约定,中船建信海工资产尚未到交付期,其中:原2016年已终止合同的海工资产(H1340、H1341、H1350、H1351),本次将其作为“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已收的海工平台款作为“其他非流动负债”评估。
(四)国拨资金事项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2009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复函》(发改办产业[2009]2425号),同意将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上海外高桥有限公司海洋工程及高技术船舶工程配套项目列为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2009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之一,国家给予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58,320,000.00元作为该项目的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截至评估基准日,长期应付款中58,320,000.00元即为该项中央财政拨款。根据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5日发出的《关于2009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最终验收的函》,该投资项目已完成初步验收,鉴于该项目管理的特殊情况,集团决定对该投资项目确认最终验收。被评估单位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对其承担的海洋工程及高技术船舶工程配套项目进行后续处理。
根据《关于印发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企[2012]23号):“企业一个会计年度内多次收到资本性财政性资金的,可暂作资本公积,但应在次年履行法定程序转增国有实收资本或故本。”经与企业管理层核实,外高桥海工账面资本公积中尚不存在由国拨资金转增资本形成的应由中船集团独享的国有独享资本公积。上述58,320,000.00元长期应付款符合转为资本公积的条件,未来转为资本公积后由中船集团独享。本次长期应付款科目按照账面价值评估。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2、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电子设备评估明细表第4项,设备编号SWD02-0018,HP工作站,截至基准日实物已处于报废状态。本次按可回收价值评估。
以上特别事项可能对本评估结论产生影响,提请评估报告使用人在实施本次经济行为时予以充分关注;此外,评估报告使用人还应关注评估报告正文中所载明的评估假设、限制条件以及期后重大事项对本评估结论的影响,并恰当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
除法律、法规以及另有规定外,未征得本评估机构和签字资产评估师书面同意,本摘要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正文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36.27%股权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东洲评报字【2019】第0703号
正文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投资者持有的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36.27%股权涉及的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2019年04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概况:
企业名称: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5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899761Q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雷凡培
注册资本:137811.7598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05月12日
经营范围:船舶行业和柴油机生产行业内的投资,民用船舶销售,船舶专用设备、机电设备的制造、安装、销售,船舶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设备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公司名称: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314236324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浦东新区外高桥洲海路3001号
法定代表人:王琦
注册资本:448780.2336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年05月27日
经营范围:船舶、港口机械、起重运输机械、压力容器、冶金矿山设备、水利电力设备、石油化工设备、钢结构件的设计制造修理,海洋工程、建筑桥梁、机电成套工程,船舶相关材料、设备的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及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公司历史沿革及股东结构
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造船”)成立于1999年5月27日,注册资本12,000万元,由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出资6,363万元(股权比例为53%)、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出资3,455万元(股权比例为28.8%)和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出资2,182万元(股权比例为18.2%)共同组建。(经上海江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南师报字(99)第205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1年2月13日,各股东共同增资人民币65,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77,000万元。变更后,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共出资49,000万元(股权比例为63.64%);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共出资14,000万元(股权比例为18.18%);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出资14,000万元(股权比例为18.18%)。(经上海江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南师报字(2001)第318号验资报告验证)2002年11月19日,增加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船舶工业贸易公司为公司股东,各股东共同增资55,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132,000万元。变更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原名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共出资56,935.1735万元(股权比例为43.13%);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共出资24,000万元(股权比例为18.18%);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出资24,000万元(股权比例为18.18%);中国船舶工业贸易公司出资14,000万元(股权比例为10.61%);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3,064.8265万元(股权比例为9.90%)。(经上海江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南师报字(2002)第489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外高桥造船2006年8月20日第十三次股东会决议及2006年9月25日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分别与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船舶工业贸易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全部受让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船舶工业贸易公司所持有的外高桥造船股份。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于2006年11月9日办理完成。
2006年12月20日,外高桥造船申请增加注册资本11,985万元,由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变更后注册资本为143,985万元。变更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原名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共出资95,985万元(股权比例为66.66%);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共出资24,000万元(股权比例为16.67%);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出资24,000万元(股权比例为16.67%)。(经上海江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南师报字(2006)第629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第十八次股东会决议,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三方股东同意将各自所有的股权转让给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22日,外高桥造船申请增加注册资本142,015万元,全部由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变更后注册资本为286,000万元。(经上海江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南师报字(2007)第094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8年2月23日,外高桥造船申请增加注册资本1,627,802,336.25元,由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债权出资1,300,000,000.00元,其中增加实收资本443,171,316.67元,资本公积856,828,683.33元;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990,000,000.00元,其中增加实收资本337,492,002.70元,资本公积652,507,997.30元;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300,000,000.00元,其中增加实收资本102,270,303.85元,资本公积197,729,696.15元;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540,000,000.00元,其中增加实收资本184,086,546.93元,资本公积355,913,453.07元;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455,000,000.00元,其中增加实收资本155,109,960.84元,资本公积299,890,039.16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490,000,000.00元,其中增加实收资本167,041,496.28元,资本公积322,958,503.72元;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250,000,000.00元,其中增加实收资本85,225,253.21元,资本公积164,774,746.79元;北京东富天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货币出资450,000,000.00元,其中增加实收资本153,405,455.77元,资本公积296,594,544.23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为4,487,802,336.25元。(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8)5550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股权结构未再发生变化,具体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及实缴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1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86,000.0063.7283
2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4,317.1316679.8750
3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3,749.2002707.5202
4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10,227.0303852.2789
5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8,408.6546934.1019
6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5,510.9960843.4563
7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6,704.1496283.7221
8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8,522.5253211.8990
9北京东富天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5,340.5455773.4183
合计448,780.233625100.00
2.公司概况
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是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上市公司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发展至今,公司已成为业内最具规模化、现代化、专业化和影响力的造船企业之一。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覆盖民用船舶、海洋工程、船用配套等领域,在好望角型散货船、超大型集装箱船、大中型原油船、超大型液化气船、大型邮轮、半潜式/自升式钻井平台等船海产品领域的设计建造能力突出。公司累计承建并交付的好望角型散货船占全球好望角散货船船队比重的16%,是中国船舶出口“第一品牌”;30万吨级超大型油轮VLCC累计交付量占全球VLCC船队的9%;公司建造并交付了世界上最大的第二代超大型40万吨矿砂船,18000TEU、20000TEU超大型集装箱船和8.3万、8.5万立方米大型液化气运输船,15.8万吨苏伊士油轮和10.9万吨冰区加强型阿芙拉油轮等。在海工装备领域,公司承建并交付的产品有海上浮式生产储油轮(FPSO)、深水半潜式钻井平台、自升式钻井平台(Jack-up)、深水钻井船、海工辅助船(PSV)等。截至2018年底,公司累计交付的各类船舶、海工产品442艘(座)。根据中船集团的统一部署,公司已经开始国内首制大型邮轮的设计和建造。
3.公司组织架构
4.公司主要生产及建造模式情况
(1)生产模式
周密的计划管理体系是一切生产活动的基础,也是精益生产管理的核心内容。
外高桥造船以造船工程计划为导向,以确保企业的生产稳定快速发展为目标,通过学习、消化日韩先进企业所采用的工程计划方式,结合总装化造船的生产模式,贯彻“空间分道”、“时间有序”的先进理念,分别从生产技术准备计划管理体系、工程计划管理体系网络、运行控制机制等三个方面进行完善,建立起符合外高桥造船生产需要的精益生产的工程计划管理体系。
(2)船舶建造工艺流程
5.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持股比例账面净值(元)备注
1上海中船船用锅炉设备有限公司40%16,000,000.00合并报表范围内
2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100%1,030,000,000.00合并报表范围内
3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设计有限公司71.92%7,191,859.00合并报表范围内
4上海东舟劳动服务有限公司30%481,674.25权益法核算
5青岛汇海海洋钻井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30%392,157,161.87权益法核算
6中船邮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4.849%383,795,867.82权益法核算
6.公司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
本次母公司报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年份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4月30日
总资产2,745,158.682,649,760.982,514,388.102,300,624.42
负债2,070,246.812,220,003.441,610,317.721,408,185.58
股东权益674,911.87429,757.53904,070.38892,438.84
项目\年份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1-4月
项目\年份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4月30日
营业收入978,929.01892,674.34850,476.79310,939.88
利润总额-195,168.75-241,434.54-2,661.77-11,211.39
净利润-220,073.08-244,953.27-2,661.77-11,211.39
项目\年份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1-4月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38,151.881,649,896.561,412,167.33365,986.9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79,579.001,140,529.581,109,396.34460,083.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1,427.13509,366.98302,770.99-94,096.93
本次公司合并报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年份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4月30日
总资产3,457,144.703,342,058.412,611,313.702,445,707.10
负债2,820,273.272,983,239.911,780,946.961,624,603.97
股东权益合计636,871.43358,818.50830,366.74821,103.1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560,976.39309,824.69826,574.60817,300.68
少数股东权益75,895.0348,993.813,792.153,802.45
项目\年份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1-4月
营业收入1,021,868.03941,506.64925,716.02338,021.24
利润总额-299,425.26-274,300.1331,859.37-8,843.46
净利润-325,524.02-277,851.8631,897.91-8,843.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82,072.71-250,950.1938,841.94-8,853.76
少数股东损益-43,451.32-26,901.67-6,944.0410.30
项目\年份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1-4月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08,698.291,885,997.091,522,428.90428,668.8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77,707.251,216,534.951,246,185.88467,167.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9,008.96669,462.14276,243.01-38,498.21
上述数据摘均自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9】第1-03766号)。
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主要税率情况如下:
1、主要流转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2019年1-4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增值税境内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6.00%、13.00%、9.00%、6.00%、5.00%17.00%、16.00%、10.00%、6.00%、5.00%17.00%、10.00%、6.00%、5.00%17.00%、10.00%、6.00%、5.00%
营业税提供应税服务5.00%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流转税额1.00%1.00%1.00%1.00%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应交流转税额4.00%5.00%、4.00%5.00%5.00%
2、所得税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2019年1-4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本公司15.00%15.00%15.00%15.00%
外高桥海工15.00%15.00%15.00%15.00%
设计公司15.00%15.00%15.00%15.00%
中船锅炉25.00%25.00%25.00%25.00%
长兴重工15.00%15.00%15.00%
中船圣汇15.00%15.00%15.00%
中船邮轮25.00%25.00%25.00%
3、重要税收优惠及批文
母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通过了高新技术复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31000476),本报告期所得税税率均为15%。
子公司外高桥海工于2015年8月19日通过了高新技术复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531000381),于2018年11月2日再次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31000593);本报告期所得税税率均为15%。
子公司设计公司于2015年8月19日通过了高新技术复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531000520),于2018年11月27日再次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31001897);本报告期所得税税率均为15%。
子公司长兴重工于2015年8月通过了高新技术认证,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531000069),本报告期所得税税率均为15%。
子公司中船圣汇于2016年10月20日通过了高新技术认证,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632000045),本报告期所得税税率均为15%。
注:截至评估基准日,子公司长兴重工、中船圣汇和中船邮轮已不在合并报表范围内。
(三)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人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被评估单位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63.7283%的股权,为控股股东,同时为本次经济行为的收购方。
(四)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除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委托人、被评估单位之外的经济行为相关的当事方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人确认的机构或个人均不能由于得到本资产评估报告而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合法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根据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审计和资产评估事项的复函》(船经函【2019】15号)及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36.27%股权,本次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提供参考。
上述经济行为已经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审计和资产评估事项的复函》(船经函【2019】15号)及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的同意。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
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二)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为被评估单位全部资产及全部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及负债等。被评估单位申报的母公司全部资产合计账面价值23,006,244,191.26元,负债合计账面价值14,081,855,771.66元,股东权益合计账面价值8,924,388,419.60元。合并报表全部资产合计账面值24,457,071,036.20元,负债合计账面值16,246,039,738.02元,股东权益合计账面价值8,211,031,298.18元,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账面值8,173,006,846.74元。
上述资产与负债数据摘自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19年04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本次评估是在被评估单位经过上述审计后的基础上进行的。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本资产评估报告提及的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截止日期:2019年04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合计13,644,015,289.29
非流动资产合计9,362,228,901.97
资产总计23,006,244,191.26
流动负债合计9,166,993,259.75
非流动负债合计4,914,862,511.91
负债合计14,081,855,771.66
股东权益8,924,388,419.60
(三)委估资产的主要情况
本次评估范围中委估资产主要为流动资产及非流动资产,其中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等,具体情况如下:
1.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及其他流动资产等组成。存货由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和工程施工等组成,其中原材料主要为生产所需要的各种钢板、备品备件、工具等;在库周转材料主要为企业生产经营用的电机、模块及管材等;工程施工为企业根据订单生产的尚未完工的产品(如分段、整船等)。
2.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持股比例账面净值(元)
1上海中船船用锅炉设备有限公司40%16,000,000.00
2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100%1,030,000,000.00
3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设计有限公司71.92%7,191,859.00
4上海东舟劳动服务有限公司30%481,674.25
5青岛汇海海洋钻井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30%392,157,161.87
6中船邮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4.849%383,795,867.82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主要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投资单位上海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和北京中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基准日持股比例分别为2.232%和10.62%。
4.固定资产-设备类
该企业总共拥有设备11273台(套、辆),按其不同用途分为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三类。
(1)机器设备8906台(套),主要有:800吨龙门式起重机、600吨龙门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龙龙门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拖轮、液压搬运模块、平面分段流水线B线、21米、2200吨船用三辊卷板机、12米船用三辊卷板机、钢板预处理流水线、型钢板预处理流水线、数控等离子切割机、火焰切割机、中型弯管法兰焊接机器人系统、数控液压弯管机、肋骨冷弯机、液压作业平台、型钢切割流水线、船坞引船系统、液压平板车、龙门起重机吊排、钢板焊接平台、回转压头门式油压机、各类空压机、防爆轴流风机、余热再生吸附式干燥机、皮带输送机、去湿机、浮箱式坞门、高空作业车等,还有大批的电焊机、桥式起重机、电力变压器、电动空压机、导叶式混流泵(副泵)、分体真空吸砂机组、有机废气净化装置、振动丸尘分离装置和X射线探伤仪等检测类设备和部分工装件等,目前主要生产设备和试验设备的性能可靠,质量稳定,运行状况良好。
(2)运输设备442辆,主要为小型客车、轻型货车和重型货车、各类叉车、装载车、高空作业车和电动平板车等。
(3)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1925台,主要有:刷脸考勤机、以太网交换机、饮水机、绘图仪、LED显示屏、不锈钢满板四层货架、保温箱、电保温饭箱、扫描仪、冷柜、彩电、投影仪、各种音响设备和空调、电脑及各类服务器、打印机、复印机及办公家具等,分布于企业各科室及食堂内。
经核实设备发票以及现场勘察,固定资产机器设备权利为企业本身,经过现场清查主要发现以下情况:
(1)机器设备清查评估明细表中序号4707所示的外船驳02号正在年检换证期间,不能提供该船舶的国籍登记证书;序号5085所示的外船驳03号目前已转成厂内用船,企业已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2)机器设备清查评估明细表中序号8688-8906所示的项目为工装件,其费用已分摊到造船成本中,账面值为零;
(3)运输设备清查评估明细表中有87辆为厂内用车,详见明细表中备注部分。
5.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
本次列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属于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所有,房屋类资产的分布地点较为集中,生产厂房均分布在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洲海路3001号的公司厂区内;另有三处外购的商品房分别位于上海市卢湾区局门路295弄2号2001室、浦东新区高东镇高东新路115弄及浦东新区高东镇光明路61弄。洲海路3001号生产厂区内主要建筑物为平直、曲形、双壳分段生产中心,涂装工场、部件生产中心、舾装中心等生产用房和海洋工程科技办公楼、行政管理楼等办公用房。构筑物主要包括一号船坞、二号船坞、舾装码头、等水工构筑物及道路、装焊平台等附属设施。具体如下:
房屋建筑物明细表
序号权证编号建筑物名称结构建成年月建筑面积(M2)备注
1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平直分段生产中心钢结构2001/12/130,533.22
2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曲形分段生产中心钢结构2001/12/135,314.51
3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双壳分段生产中心钢结构2009/12/113,046.51
4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船体辅助楼混合2001/12/15,161.96
5无证3号舾装码头服务站框架2005/6/29827.00
6无证4号舾装码头舾装服务站框架2006/7/30551.00
7无证1、2号舾装码头服务站框架2003/11/30450.00
8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分段涂装工场钢混2002/12/115,674.26
9无证海工部楼砖混2004/1/31910.80
10无证二手彩板房钢结构2013/4/23907.20
序号权证编号建筑物名称结构建成年月建筑面积(M2)备注
11无证涂装厕所工程砖混2006/12/21101.00
12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3#涂装工场及风雨棚钢、钢混2012/12/19,992.93
13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分段涂装工场(二)钢混2009/12/117,920.15
14无证综合楼广场固定厕所混合2016/12/14150.00
15无证3#固定厕所混合2015/10/2826.00
16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热力站混合2002/12/145.94
17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1号液氧站混合2002/12/117.64
18无证3#液氧气化站混合2008/3/23452.00
19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2号液氧站混合2002/12/123.56
20无证4#空压站及配电站钢筋砼框架结构2008/3/231,408.29
21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1号空压站钢混2002/12/11,702.75
22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2号空压站钢混2002/12/1779.57
23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3号空压站钢混2009/12/11,162.68
24无证天然气气化站框架2008/3/2342.00
25沪房地浦字(2009)第007475号等高东新路115弄"天邦家园"54套住房混合2007/12/14,226.16
26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后勤服务楼钢混2001/12/12,001.73
27沪房地浦字(2006)第060299号等光明路61弄高东宿舍混合1994/12/14,342.74
28无证2号3号平台厕所混合2006/9/1536.00
29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下游雨水泵房钢混2001/12/162.32
30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含油废水处理站混合2002/12/1105.18
31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中水净化站框架2012/5/281,512.07
32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厂级废水处理站钢混2002/12/1283.27
33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自来水加压泵站钢混2002/12/1208.88
34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上游雨水泵房钢混2001/12/162.32
35无证1-5号变电站砖混2005/6/2979.86
36无证4-3变电所框架2006/7/30185.00
372号配电站2003/11/30-并入序号22
38无证4-15号变电站框架2006/7/30117.00
39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35KV总降压站钢混2001/12/11,727.48
40无证3号配电站砖混2003/11/30109.00
41无证3-15号变电站框架2005/6/29142.10
42无证1-6号变电站砖混2005/6/2979.86
43无证3-14号变电站框架2003/11/30551.00
44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4号配电站钢混2009/12/1209.29
451号配电站-并入序号21
序号权证编号建筑物名称结构建成年月建筑面积(M2)备注
46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2号二氧化碳站钢混2002/12/125.64
47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1号二氧化碳站钢混2002/12/127.57
48无证3#二氧化碳气化站钢混2008/3/2322.20
49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丙烯站钢混2002/12/131.93
50培训楼-并入序号76
51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无损探伤楼钢混2012/12/11,427.18
52无证加油站框架2009/6/3077.60
53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油化库钢混2002/12/1760.11
54无证加油站砖混2003/11/3077.60
55无证钢料堆场办公室混合2007/12/31390.00
56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钢料堆场钢结构2001/12/111,692.60
57无证地磅房混合2003/11/3067.00
58无证理化试验室混合2007/12/31786.00
59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无损探伤室钢混2001/12/1497.35
60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理料间(扩建)钢结构2009/12/12,908.80
61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部件生产中心钢结构2009/12/126,930.56
62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余料切割工程钢结构2012/9/263,649.62
63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部件中心辅助楼钢混2010/12/13,136.14
64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钢材切割中心钢结构2001/12/118,824.91
65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钢材切割中心(扩建)钢结构2009/12/16,441.38
66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集配中心钢结构2001/12/110,013.16
67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舾装中心钢结构2001/12/118,202.72
68无证焊工培训工场轻钢结构2004/1/31648.00
69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船东楼钢混2009/12/13,601.42
70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技术楼钢混2009/12/13,576.32
71无证车库框架2004/1/311,080.00
72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行政管理楼钢混2001/12/113,960.42
73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培训楼和船东副楼钢混2001/12/11,582.38
74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海洋工程科技办公楼钢混2012/12/122,226.82
75沪房地卢字(2004)第002791号局门路295弄2号2001室钢混2000/12/1227.39
76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档案楼钢混2010/12/16,076.52
77无证涂装辅助楼加建框架2007/12/311,428.00
78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涂装辅助楼混合2001/12/11,866.81
79无证模块部职工更衣室及食堂轻钢2006/9/15861.90
80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生产配套辅助楼框架2012/11/296,918.46
81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管子加工工场(扩建)钢结构2009/12/12,494.17
序号权证编号建筑物名称结构建成年月建筑面积(M2)备注
82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管子加工工场钢结构2003/12/112,707.87
83无证教育培训工场教室框架2006/12/20230.00
84无证门卫砖混2003/11/3077.60
85无证二号船坞绞车房砖混2008/9/2872.00
86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废物站混合2012/12/135.69
构筑物明细表
序号名称结构建成年月长度(米)宽度(米)高、深(m)面积(m2)
1双壳中心周边堆场及围墙钢砼2008/12/233,570.00
2预舾装堆场沥青2005/6/291.250,000.00
33号舾装码头高桩板梁式结构2003/11/30344.4520.00-
44#码头高桩板梁2008/12/2215020-
54号舾装码头及引桥高桩板梁2006/7/30264.3020.007.00
61号2号舾装码头高桩板梁式结构2003/11/30640.0020.00-
7分段涂装堆场沥青混凝土2006/7/30257.58020,600.00
8涂装部设备临时堆场钢砼2007/12/31528.00
9一号顺岸码头板桩式结构2003/11/3061.0012.00-
10二号顺岸码头板桩式结构2003/11/306112.00-
11一号突堤码头高桩板梁式结构2003/11/3073.0014.00-
12二号突堤码头高桩板梁式结构2003/11/3073.0041.70-
13三号突堤码头高桩板梁式结构2003/11/3073.008.00-
14工务部器材堆场工场钢结构2006/12/20600.00
151号污水提升泵站钢砼2003/11/3012.00
163号污水提升泵站钢砼2003/11/3012.00
175号污水提升泵站钢砼2003/11/3012.00
186号污水提升泵站钢砼2003/11/3012.00
193-5号变电站钢砼2003/11/3026.784.604.50554.35
203-10号变电站钢砼2003/11/3026.784.604.50554.35
213-12号变电站钢砼2003/11/3026.784.604.50554.35
223-1号变电站钢砼2003/11/3026.784.604.50554.35
233-6号变电站钢砼2003/11/3026.784.604.50554.35
243-9号变电站钢砼2003/11/3026.784.604.50554.35
253-11号变电站钢砼2003/11/3026.784.604.50554.35
263-3号变电站钢砼2003/11/3026.784.604.50554.35
273-7号变电站钢砼2003/11/3026.784.604.50554.35
283-8号变电站钢砼2003/11/3026.784.604.50554.35
293-2号变电站钢砼2003/11/3026.784.604.50554.35
303-4号变电站钢砼2003/11/3026.784.604.50554.35
312号装焊平台钢砼2003/11/301.527,030.00
321号装焊平台钢砼2003/11/301.533,120.00
33钻井平台滑道钢筋砼2015/10/291,760.00
34钢料堆场(扩建)钢砼排架结构2006/7/303005115,300.00
序号名称结构建成年月长度(米)宽度(米)高、深(m)面积(m2)
35露天配套堆场(一)钢结构2006/7/30298267,748.00
36露天配套堆场(二)钢结构2006/7/30264287,392.00
37管子理料堆场钢筋砼2009/12/312,024.00
38废料堆放场地钢筋砼2006/12/213,321.00
39集配露天仓库(纬一西路经一路侧)沥青场地2006/12/216,146.60
40纬二西路纬三西路改造项目混凝土2006/12/217,000.00
41临时废料分拣场地混凝土2006/12/21860.00
42滤油回收场地及装置简易2006/9/1520.0010.00200.00
43道路钢砼结构2003/11/306,922.5728.00193,832.00
44绿化其他2003/11/30371,958.50
45装焊翻身平台钢砼2005/6/301.512,000.00
46舾装中心装配风雨棚钢结构2007/12/311,882.00
47材料码头高桩板梁式结构2003/11/30194.0020.00-
48厂外停车场混凝土2004/11/93,951.00
49大门混合2003/11/301.2022.70
50厂区防汛墙钢砼结构2003/11/301,650.001.207.00
51侧堤围墙砖混2003/11/30793.000.242.20
52永久围墙钢砼结构2003/11/30165.000.602.00
539#平台钢混2008/12/1527,000.00
54海洋工程装焊平台二钢混2008/3/234507031,500.00
55吊车道钢混2003/11/307,709.001.001.80-
56二号船坞钢混2003/11/30540.0076.0014.30-
57一号船坞钢混2003/11/30480.00106.0012.30-
58船坞区地沟钢砼2003/11/304,374.001.201.50-
59船坞水泵房钢砼2003/11/3049.60
6011#平台沥青场地2009/7/2915,100.00
61危废堆场钢结构2018/8/3046.0011.00506.00
(1)截至评估基准日,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洲海路3001号的公司厂区内的大部分房屋建筑物已办理编号为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截止评估基准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洲海路3001号的公司厂区内未办证房屋建筑物为32项,涉及的建筑面积为12,943.01平方米。厂区内房屋建(构)筑物为企业自用,无他项权利状况,所在土地为划拨工业用地。
上海市卢湾区局门路295弄2号2001室、已办理编号为沪房地卢字(2004)第002791号《上海市房地产权证》,企业已对外租赁,无他项权利状况。
浦东新区高东镇高东新路115弄住宅房地产及浦东新区高东镇光明路61弄住宅房地产为企业员工宿舍,均已办理《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无他项权利状况。
浦东新区高东镇高东新路115弄住宅房地产,合计为54套住宅,建筑面积合计为4,226.16平方米,位于上海市高东镇高东新路,区域聚集度一般,周边有地铁和公交线路,交通条件一般,周边有学校、医院、金融机构等,配套齐全,环境景观一般。
浦东新区高东镇光明路61弄住宅房地产,合计为82套住宅,建筑面积合计为4,342.74平方米,位于上海市高东镇光明路61弄,区域聚集度一般,周边有地铁和公交线路,交通条件一般,周边有学校、医院、金融机构等,配套齐全,环境景观一般。
(2)经现场清查,各项建筑物、构筑物均存在且正常使用。
(3)上述建筑物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账面值在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科目。
6.在建工程
经清查核实,工程概况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开工日期账面价值(元)
1三基工程项目2007/11/13232,606,762.20
2邮轮总装建造总体建设规划项目2018/5/248,517,753.62
32#船坞改造项目2018/5/1048,111,260.00
4综合楼内装工程(一期)2018/11/164,757,576.44
5总装建造集成设计系统(二期)2019/3/1814,389,961.34
6朗新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实施2019/2/21136,792.45
7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工程项目(前期启动费)2019/1/2210,097.00
8其他一般更新投资2019/2/14961,449.55
9大修理停用资产2019/4/3034,301,440.74
评估人员在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有关工程管理人员的陪同下,对在建工程—土建工程项目进行了现场清查核实。经查找相关合同、对照在建工程明细帐,并进一步了解工程的实体内容和进展情况后,对各项在建工程的内容、进程有了全面的了解。
在建工程中主要项目时候序号1项三基工程项目,三基工程项目,账面值为232,606,762.20元,其中主要款项为三期工程动迁安置房预付款150,000,000.00元,三期提前用地费用及大包干预付款80,000,000.00元等前期费用。
经核查,相关合同及凭证,了解各项事宜对被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因企业经营计划调整,三基工程项目现暂缓实施,在建工程账面值232,606,762.20元。其中主要款项为三期工程动迁安置房预付款150,000,000.00元,三期提前用地费用及大包干预付款80,000,000.00元等前期费用。
根据2015年1月企业与上海市浦东新区高东镇人民政府签署的《关于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三期工程后续事宜备忘录》。若企业参与“招、拍、挂”但未获得三期土地或企业未参与“招、拍、挂”,高东镇人民政府全额归还三期提前用地费用及大包干预付款8000万元及相应的财务成本。若企业书面通知高东镇人民政府放弃拿地,高东镇人民政府全额归还三期工程动迁安置房预付款15,000.00万元及相应的财务成本。
序号2至序号8项,为2#船坞改造项目、邮轮总装建造总体建设规划项目、综合楼内装工程(一期)及零星改造项目。序号9项为大修理停用资产。
7.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委托单位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状况和账面值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土地权属编号房地坐落用地性质用途土地面积(㎡)账面价值
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洲海路3001号划拨工业1,467,481.00193,158,599.38
被评估单位涉及的土地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高东镇,截至评估基准日已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证书编号为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具体情况如下:
权证编号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
坐落洲海路3001号
权利人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权利性质划拨
用途工业用地
地号浦东新区高东镇珊黄村83/1丘
使用权面积1467481.00平方米
现场勘查情况:
形状呈规则平坦地
土地四至东:洲海路、南:空地、北:长江
开发状况五通一平
岸线情况岸线核准长度1726米
土地等级上海市2013基准地价工业6级
8.无形资产-其他
主要为企业外购的24项软件,相关软件均在正常使用状态。
9.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系企业可抵扣亏损金额。
10.其他非流动资产
系委托贷款及已经终止建造合同的中船建信海工资产项目和BOD项目产品。
(四)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本次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主要为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1.商标
序号注册证号取得日期名称
165279192010/5/28SWS商标
265279182010/3/28SWS商标
365279392010/5/28SWS商标
465279172010/3/28SWS商标
565279412010/7/21SWS商标
665279402011/1/21SWS商标
734546912014/8/21外高桥造船WAIGAOQIAOSHIPBUILDING商标
2.专利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类型
1船舶制造方法ZL20171080583962017/09/08发明专利
2箱船角隅导轨总段安装方法ZL20171080671262017/09/08发明专利
3油船ZL20171080742762017/09/08发明专利
4船用泡沫系统及包含其的船ZL20172115239712017/09/08实用新型
5升降机作业斗ZL20172115307972017/09/08实用新型
6围壁ZL20172115313802017/09/08实用新型
7深水半潜式生产平台ZL20172115314122017/09/08实用新型
8一种用于船体小组立构件的背烧方法ZL20171074856852017/08/28发明专利
9自升式钻井平台的轴承座焊接裂纹的修补工艺ZL20171074859142017/08/28发明专利
10一种海洋平台的桩靴的制造工艺ZL20171074859292017/08/28发明专利
11一种轴舵系平台基座支撑腿的液压系统ZL20172108119332017/08/28实用新型
12一种电动葫芦制动装置的锁紧螺母ZL201721081232X2017/08/28实用新型
13一种超大型原油船的水密肋板与T排的水密结构ZL20172108124802017/08/28实用新型
14一种散货船C型总段的搭载吊耳的布置结构ZL20172108176432017/08/28实用新型
15一种船舱室的工艺孔封板ZL20172108186502017/08/28实用新型
16用于钻井平台的防泥沙漏水装置ZL20172107329992017/08/25实用新型
17防污染漏油装置ZL20172107351792017/08/25实用新型
18万箱船舵筒内镗孔专用平台ZL20172107408872017/08/25实用新型
19万箱船安装艉轴用假轴ZL20172107409042017/08/25实用新型
20货油排量试验管口支架工装ZL20172107872582017/08/25实用新型
21可移动平台ZL20172107876902017/08/25实用新型
22绑扎桥栏杆的批量涂装装置ZL20172107960452017/08/25实用新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类型
23吊艇架压重机构ZL20172082783342017/07/10实用新型
24吊耳拉力试验设备ZL20172082990822017/07/10实用新型
25穿舱装置ZL20172082994872017/07/10实用新型
26船克令吊吊运装置ZL20172083018052017/07/10实用新型
27组合式防海盗锚链筒盖ZL20172083028122017/07/10实用新型
28绑扎桥与集装箱船的组装方法ZL20171048894602017/06/23发明专利
29艉轴管上轴承孔的加工方法ZL20171048896682017/06/23发明专利
30管道切割工装ZL20172074356582017/06/23实用新型
31U型材切割装置ZL20172074358742017/06/23实用新型
32用于油路系统清洗过滤装置的外罩装置ZL20172074445722017/06/23实用新型
33吊运装置ZL20172074452212017/06/23实用新型
34锚绞机一体化基座ZL20172074456112017/06/23实用新型
35井架支架立片工装吊码的使用方法ZL20171041515742017/06/05发明专利
36吊架ZL20172064396472017/06/05实用新型
37救生筏安放支架ZL20172064397742017/06/05实用新型
38卷扬机固定平台工装ZL20172064401462017/06/05实用新型
39多芯管滚筒抬升工装ZL20172064405932017/06/05实用新型
40舱口盖轨道防滑装置ZL20172064409452017/06/05实用新型
41自升式平台辅张力吊运系统ZL20172064445032017/06/05实用新型
42自升式平台猫道机滑移系统ZL20172064449462017/06/05实用新型
43液压钳ZL20172064453662017/06/05实用新型
44吊架ZL201720644539X2017/06/05实用新型
45一种槽型舱壁的折弯模具ZL20172042515592017/04/21实用新型
46一种多芯管的拉放工装ZL20172042627842017/04/21实用新型
47一种简易的便携式吸尘器ZL20172042628012017/04/21实用新型
48一种用于舱顶油漆作业的移动平台小车ZL20172042964412017/04/21实用新型
49一种可拆卸风雨棚ZL20172042966722017/04/21实用新型
50一种用于在建船舱壁的伸缩式刮刀ZL20172042975482017/04/21实用新型
51一种用于船体外板施工的皮带支撑架ZL20172042981272017/04/21实用新型
52一种移动风雨棚ZL20172042981462017/04/21实用新型
53舭龙骨的安装定位方法ZL20171024429502017/04/14发明专利
54船体曲面外板纵骨的排布方法ZL20171024430462017/04/14发明专利
55支撑组件的安装方法ZL20171024430502017/04/14发明专利
56箱柱组件的安装方法ZL20171024527742017/04/14发明专利
57舱口盖的横向限位方法ZL20171024531182017/04/14发明专利
58半自动洗桶器ZL20172039531792017/04/14实用新型
59组合式挡风板ZL20172039542602017/04/14实用新型
60弯模装置及包含其的弯管机ZL20171008453172017/02/16发明专利
61半悬挂式斜梯ZL20172014150442017/02/16实用新型
62船舶节能鳍ZL201720141542X2017/02/16实用新型
63照明工装灯具ZL20172014154532017/02/16实用新型
64角焊机ZL20172014181082017/02/16实用新型
65用于海工建造的应急照明灯具工装ZL20172014188942017/02/16实用新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类型
66集装箱船舱口围脚手工装ZL20162123592552016/11/17实用新型
67吊马坡口切割装置ZL20162123594862016/11/17实用新型
68吸码操作装置ZL20162124426192016/11/17实用新型
69油漆防烫伤装置ZL201621247119X2016/11/17实用新型
70装配式人孔护圈ZL20162124933622016/11/17实用新型
71一种甲板漏水口封闭装置ZL20162119261642016/10/28实用新型
72一种带钥匙孔的纵骨贯穿孔结构ZL20161075534232016/08/29发明专利
73一种绑扎桥立式总组工艺ZL20161075712962016/08/29发明专利
74防坠装置ZL20162097723122016/08/29实用新型
75一种手动喷漆控制系统ZL20162097723462016/08/29实用新型
76拆卸式锥头ZL20162097875492016/08/29实用新型
77组立用踏板ZL20162097885942016/08/29实用新型
78一种钻井平台供应船系泊装置ZL20162097900242016/08/29实用新型
79一种船舶曲面内壳纵骨排布方法ZL20161058139432016/07/22发明专利
80自升式钻井平台的建造方法ZL20161058376702016/07/22发明专利
81排管机安装于井架的方法ZL20161058422892016/07/22发明专利
82磁吸附式去应力装置ZL20162077655642016/07/22实用新型
83弯管机ZL20162077656152016/07/22实用新型
84一种地线夹具ZL20162077903922016/07/22实用新型
85喷枪扳机自锁装置以及包括其的喷枪ZL20162077904772016/07/22实用新型
86背烧小车装置ZL20162077962232016/07/22实用新型
87船舶泵塔管的导向装置、船舶泵塔管及船舶泵塔管组ZL20162077964732016/07/22实用新型
88指套ZL20162076341102016/07/20实用新型
89舾装多用途测距器ZL20161057060722016/07/19发明专利
90弯头角度定位装置ZL20161057167992016/07/19发明专利
91折叠梯ZL20162076274752016/07/19实用新型
92用于穿舱管系的对中工装ZL20162076277612016/07/19实用新型
93自动行走挡风板ZL20162076277762016/07/19实用新型
94吊车齿条安装卡尺ZL20162076277802016/07/19实用新型
95一种油漆托盘ZL20162055464922016/06/08实用新型
96一种多用途框架式小吊机ZL20162055468252016/06/08实用新型
97一种T型材面板的折弯工装ZL20162055471602016/06/08实用新型
98一种用于锚链筒内焊接作业的防坠工装ZL20162055507082016/06/08实用新型
99一种多功能移动式工具箱ZL201620555084X2016/06/08实用新型
100一种船用电梯井的施工安全护栏ZL20162055526672016/06/08实用新型
101用于浮式储油装置单元的货油舱ZL20161034946612016/05/24发明专利
102收放式活动吊运平台及包括其的船舶ZL20161035290882016/05/24发明专利
103舱口围的焊接方法ZL20161035292092016/05/24发明专利
104用于油舱的加热桶及包括其的加热系统ZL20162048026122016/05/24实用新型
105船体用胎架内管的移动胎架ZL20162048026312016/05/24实用新型
106用于船舶海水箱吹洗的单面座板组件ZL20162048027922016/05/24实用新型
107油船溢油防护装置ZL20162048028432016/05/24实用新型
108船舶顶装式仪表毛细管保护装置ZL20162048532582016/05/24实用新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类型
109系泊绞车基座及系泊绞车ZL20162048537602016/05/24实用新型
110塞镗排装置ZL20162048537752016/05/24实用新型
111自升式钻井平台主船体机械处所分舱及通行路径布置方法ZL20161031721892016/05/13发明专利
112浮式储油装置及包含其的浮式储油装置单元ZL20161025176322016/04/21发明专利
113鼓风机风管收纳器及包括其的鼓风机风管移动收纳装置ZL20161012420832016/03/04发明专利
114焊丝盘发料机ZL20161012481642016/03/04发明专利
115镗排刀架工装ZL20161012489782016/03/04发明专利
116工装件及含其的分段运载机构ZL20161012490062016/03/04发明专利
117用于清洁焊缝的刷组合体ZL20162016758502016/03/04实用新型
118用于桩腿内的电梯基座ZL20162016832892016/03/04实用新型
119大型船舶轴系分段镗孔安装的工艺方法ZL20161011257852016/02/29发明专利
120吊耳ZL20162015117232016/02/29实用新型
121火工小车ZL20162015117422016/02/29实用新型
122一种自升式钻井平台用桩靴结构ZL20161008911512016/02/17发明专利
123一种自升式钻井平台桩腿与桩靴的连接结构ZL20162012457632016/02/17实用新型
124一种自升式钻井平台的外挑式生活楼ZL20162012457782016/02/17实用新型
125自升式钻井平台的直升机平台ZL20162012466052016/02/17实用新型
126一种多功能测量仪ZL20151065371472015/10/10发明专利
127用于船舶的牛腿的建模方法、建模装置和牛腿ZL20151065429782015/10/10发明专利
128撬杠ZL20151065433982015/10/10发明专利
129一种自升式钻井平台双层底的布置方法ZL20151058948952015/09/16发明专利
130一种自升式钻井平台生活楼结构ZL20152071639932015/09/16实用新型
131金属管人字形相贯线的加工方法ZL20151053541722015/08/27发明专利
132海工设备吊装索具的强度校核方法ZL20151053634682015/08/27发明专利
133桩腿移位方法ZL20151053634912015/08/27发明专利
134高杆线锤ZL20151053635192015/08/27发明专利
135支承件ZL20152065664462015/08/27实用新型
136自升式钻井平台的系泊临时带缆桩ZL20151052015712015/08/21发明专利
137自升式平台的建造方法ZL20151052016032015/08/21发明专利
138用于桩腿吊运的桩腿齿条保护装置ZL20151041923252015/07/16发明专利
139船舷边能源管线支架ZL20151041923592015/07/16发明专利
140用于槽型隔舱的放置装置ZL20152051733272015/07/16实用新型
141平板车车斗插桩ZL20152051733312015/07/16实用新型
142一种钢丝绳连接件ZL20152051733462015/07/16实用新型
143电缆托架ZL20152051733502015/07/16实用新型
144临时制动装置及自升式钻井平台倾斜试验装置ZL20152051766262015/07/16实用新型
145人孔防护圈ZL20152051767152015/07/16实用新型
146桩腿平台ZL20152051767492015/07/16实用新型
147桩腿运输托架ZL20151036817862015/06/29发明专利
148钻井平台桩腿与桩靴的合拢方法ZL20151036888172015/06/29发明专利
149埋入式格栅盖ZL20151035804082015/06/25发明专利
150提升机构总组方法ZL20151035812562015/06/25发明专利
151用于安装集装箱船导轨架的顶升装置ZL20151035818582015/06/25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类型
152敲渣工具ZL20151035821402015/06/25发明专利
153脚手马及脚手架搭设的方法ZL20151035822252015/06/25发明专利
154用于深水半潜式钻井平台的舱室ZL20151035822442015/06/25发明专利
155一种自升式钻井平台用桩腿ZL20151033062632015/06/15发明专利
156一种自升式钻井平台的桩腿节距ZL20151033272212015/06/15发明专利
157一种自升式钻井平台支腿弦杆组件的焊接连接结构ZL20152041220462015/06/15实用新型
158一种自升式钻井平台桩腿的支腿弦杆ZL20152041502242015/06/15实用新型
159舱底水管管口的密封装置及密封方法ZL20151027181812015/05/25发明专利
160引熄弧板夹具ZL201510271963X2015/05/25发明专利
161利用废弃螺丝攻制作样冲的方法ZL20151026812192015/05/22发明专利
162外场移动照明小车ZL20151026812422015/05/22发明专利
163用于导览滚轮的栏杆组件ZL20151026821412015/05/22发明专利
164用于散货轮的管弄封板ZL20151026823152015/05/22发明专利
165备锚基座及包括其的船舶ZL20151026850652015/05/22发明专利
166钢板棱角保护夹具ZL20151026859002015/05/22发明专利
167定滑轮ZL20151021464302015/04/29发明专利
168耐高温车间底漆的防腐蚀性能测试方法ZL20151020693072015/04/27发明专利
169用于集装箱船货舱区域的箱船底锥划线定位器ZL20151020693792015/04/27发明专利
170用于钻台的操作平台ZL20151013122742015/03/24发明专利
171锚唇ZL20151013122932015/03/24发明专利
172锚箱ZL20151012817362015/03/23发明专利
173插座安装盒ZL20151012817932015/03/23发明专利
174插座安装盒ZL20151012873042015/03/23发明专利
175用于钻井平台的防滑踏步ZL20151012877662015/03/23发明专利
176浮式钻井生产储卸油装置ZL20152007092912015/01/30实用新型
177浮式生产储油卸油装置系泊试验模型ZL20151004751132015/01/29发明专利
178支管测量件ZL20152006538072015/01/29实用新型
179防喷器叉型吊机负荷试验装置ZL20141065309952014/11/17发明专利
180用于压力释放安全阀遥控阀门的驱动杆保护装置ZL20142068814502014/11/17实用新型
181可调节式支撑工装ZL20142068815732014/11/17实用新型
182船体的FPSO模块的支撑装置ZL20142068965982014/11/17实用新型
183用于散货船舵柄拆卸的工装ZL20142068968502014/11/17实用新型
184用于自升式平台套管辅张力系统的负荷试验装置及方法ZL20141048729112014/09/22发明专利
185自升式平台井架安装方法ZL20141048729302014/09/22发明专利
186用于自升式平台的套管张紧器的负荷试验方法ZL20141048731532014/09/22发明专利
187用于套管张紧器的负荷试验工装及含其的试验装置ZL20141048734162014/09/22发明专利
188船艏上甲板边线的绘制方法ZL20141034831892014/07/21发明专利
189用于焊接金属管的定位装置ZL20141034832782014/07/21发明专利
190电极测试用工装ZL20141034832822014/07/21发明专利
191钢结构件压平装置ZL20142040310232014/07/21实用新型
192用于小型船舶的锚台设备ZL20142040313582014/07/21实用新型
193用于钢板的画线工具ZL20142040391672014/07/21实用新型
194活动连接装置ZL20142040391862014/07/21实用新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类型
195用于钻井平台升降机构的安全保护控制系统ZL20141019132482014/05/07发明专利
196钻井平台的升降结构的强度分析方法ZL20141011387902014/03/25发明专利
197悬臂梁两段式建造方法ZL20141011472912014/03/25发明专利
198造船涂装自动喷漆机器人ZL20141011473042014/03/25发明专利
199用于井架组装的胎架ZL201310351861X2013/08/13发明专利
200应用于顶部驱动的扭矩测试系统ZL20131035186432013/08/13发明专利
201防投毒装置ZL20132029326752013/05/24实用新型
202用于测试顶驱扭力的装置ZL20121023443002012/07/06发明专利
203用于隔水管处理系统负荷试验的装置及其试验方法ZL20121003052272012/02/10发明专利
204井口泥浆回流装置及钻井泥浆循环测试系统ZL20121003063192012/02/10发明专利
205角钢撑弯压模ZL20111042416582011/12/16发明专利
206承重架ZL20111042418362011/12/16发明专利
207埋弧焊设备ZL20111042420632011/12/16发明专利
208一种船舶轴系扭振临界转速的计算方法ZL20111041905142011/12/15发明专利
209一种船舶轴系和舵系的总组方法ZL20121013957332012/05/08发明专利
210球鼻形船首轮廓线的展开方法ZL20131066685872013/12/10发明专利
211一种用于有落位差双靠船的过桥装置ZL20112010052542011/04/08实用新型
212一种船舶艉轴冷却水舱密性和强度的检验装置ZL201120100531X2011/04/08实用新型
213一种船舶建造中钢质坞墩的拆除装置ZL20112010053392011/04/08实用新型
214船舶尾部的节能装置ZL201120255818X2011/07/19实用新型
215桨前反应鳍ZL20112025581942011/07/19实用新型
216用于支承舵的组合式挂舵臂ZL20112025585462011/07/19实用新型
217船舶柴油机废气热循环装置ZL20112025587772011/07/19实用新型
218一种造船钢板的坡口切割装置ZL20112052402152011/12/15实用新型
219一种用于圆钢切割和角钢切边的加工装置ZL201120524022X2011/12/15实用新型
220一种可调节流量的注油装置ZL20122020230612012/05/08实用新型
221一种落地梯的固定装置ZL20122020230802012/05/08实用新型
222用于大型船用低速柴油机上十字头连杆吊装的导向工具ZL20122020230952012/05/08实用新型
223一种用于成捆脚手板放置及运输的托架装置ZL20122070472362012/12/19实用新型
224一种分体式粉尘收集装置ZL20122070472552012/12/19实用新型
225钻具的防喷装置ZL20132081125952013/12/10实用新型
226用于鼠洞的吊运装置ZL20132081216302013/12/10实用新型
227岩屑分类处理装置ZL20132081607622013/12/10实用新型
228一种多浮体混合带缆系泊装置ZL20112003564502011/02/10实用新型
229触电体验教具ZL20132080816902013/12/10实用新型
230划线工装件ZL20132080848622013/12/10实用新型
231金属管的连接装置ZL20132080896542013/12/10实用新型
232钢丝绳受力变化体验教具ZL201320811267X2013/12/10实用新型
233侧开式菌型通风筒ZL20132081127732013/12/10实用新型
234移动式胎架ZL20132081216452013/12/10实用新型
235手扳葫芦使用体验教具ZL20132081217912013/12/10实用新型
236钻井平台桩腿接桩用脚手架搭设方法ZL20141065489082014/11/17发明专利
237一种耐寒水性聚丙烯酸酯可剥涂料及其制备方法ZL20161063254722016/12/21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类型
238一种用于张力腿平台分段建造的液压支柱胎架ZL20172087949822017/07/19实用新型
239油轮船体ZL20172115312002017/09/08实用新型
240油轮ZL20172115314312017/09/08实用新型
241一种深水半潜式生产平台上部模块布置方案ZL20172169350412017/12/07实用新型
242一种抑制浮筒张紧式立管旋转的装置ZL20172186825892017/12/28实用新型
243混合式管线系统ZL20172186827332017/12/28实用新型
244一种大型散货船的上层建筑ZL201820030258X2018/01/09实用新型
245一种大型运输船上的舷灯遮蔽盒ZL20182003025942018/01/09实用新型
246一种船舶主甲板防滑通道的自动铺沙机ZL20182003026072018/01/09实用新型
247一种十六电极纵骨焊接设备用热处理装置ZL20182003036482018/01/09实用新型
248一种型钢装配的防倾倒工装ZL20182003036522018/01/09实用新型
249一种大型货船上的电缆辅助敷设器ZL20182003051112018/01/09实用新型
250用于SPAR平台硬舱建造的工装件ZL20182004146362018/01/10实用新型
251一种船用多功能液压工作平台的行走机构ZL20182025398522018/02/12实用新型
252一种大型船用液压工作平台的主车架、舵叶安装平台、螺旋桨安装平台、吊舱式推进器安装平台ZL20182025458492018/02/12实用新型
253一种船用液压工作平台的升降装置ZL20182032596092018/03/09实用新型
254T排运输托架ZL201820326440X2018/03/09实用新型
255一种船用多功能液压工作平台的液压系统ZL20182032891632018/03/09实用新型
256船用烧焊作业专用脚手平台ZL20182032892862018/03/09实用新型
257吊排ZL20182032900672018/03/09实用新型
258引熄弧板ZL20182032900902018/03/09实用新型
259舷侧总组焊缝作业平台ZL20182033077102018/03/09实用新型
260船用支撑架及包含其的压载舱横舱壁总成ZL20182033077252018/03/09实用新型
261型钢防倾工装ZL20182033077442018/03/09实用新型
262编码式焊丝盘自动发放装置ZL20182034703372018/03/14实用新型
263可移动式水龙带箱支架ZL20182034768082018/03/14实用新型
264用于方形棒的中心孔定位夹具ZL20182034927112018/03/14实用新型
265扫码式焊丝盘自动回收装置ZL20182035034342018/03/14实用新型
266主机临时投油系统ZL20182044660042018/04/01实用新型
267用于直管的焊接系统ZL20182044660422018/04/01实用新型
268驾驶室大视角窗ZL20182044660802018/04/01实用新型
269甲板机械刹车限位结构ZL20182044661082018/04/01实用新型
270皮带架空架ZL20182044661462018/04/01实用新型
271登乘梯存放座ZL201820446617X2018/04/01实用新型
272用于登船软梯的防磨装置ZL20182044661842018/04/01实用新型
273船用便携式焊机ZL20182044661992018/04/01实用新型
274施工地板ZL20182044662012018/04/01实用新型
275定位导向机构ZL20182044662162018/04/01实用新型
276顶部施工平台ZL20182044662202018/04/01实用新型
277船用管件固定支架ZL20182044662352018/04/01实用新型
278移动电加热器ZL20182044662692018/04/01实用新型
279船用机修间隔音门ZL20182044663772018/04/01实用新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类型
280主机水平测量装置ZL20182044725602018/04/01实用新型
281油桶搬运开启装置ZL20182044725942018/04/01实用新型
282轮胎卸载装置ZL20182044728042018/04/01实用新型
283移动车ZL201820447307X2018/04/01实用新型
284船用厨房排水系统ZL20182044731012018/04/01实用新型
285海水管路防腐蚀装置ZL201820448124X2018/04/01实用新型
286海水管道主管路防腐蚀装置ZL20182044813962018/04/01实用新型
287防擦链储存装置ZL20182044817862018/04/01实用新型
288厨房集气罩ZL20182044818752018/04/01实用新型
289船舶ZL20182044820452018/04/01实用新型
290人孔盖ZL201820448205X2018/04/01实用新型
291船舶主机回油过滤器ZL20182048322502018/04/01实用新型
292防火风闸及包括其的防火结构ZL2018204473082018/04/01实用新型
293邮轮码头装卸货装置ZL20182047173182018/04/01实用新型
294燃油存储舱透气管防溢装置ZL20182044727912018/04/01实用新型
295机舱报警灯柱ZL20182044820262018/04/01实用新型
296滚轮装置ZL20182046635912018/04/03实用新型
297一种纵骨定位装置ZL20182059161982018/04/24实用新型
298锁具ZL20182066357932018/05/04实用新型
299舷梯载重测试装置ZL20182066575952018/05/04实用新型
300舭部固定装置ZL20182066580322018/05/04实用新型
301用于三爪卡盘的方形棒定位工装ZL20182066584182018/05/04实用新型
302打包带切割装置ZL20182066584372018/05/04实用新型
303船用模块化单元舱室吊运装置ZL20182076765212018/05/22实用新型
304固定装置ZL20182076768372018/05/22实用新型
305可调式支撑工装ZL20182076903932018/05/22实用新型
306拉伸试验装置ZL20182076910802018/05/22实用新型
307加油装置及具有其的码头加油系统ZL20182100900272018/06/28实用新型
308管件气割小车ZL20182101484562018/06/28实用新型
309固定连接装置及具有其的模块化单元舱室ZL20182101493552018/06/28实用新型
310T排焊接防倒工装ZL20182101501742018/06/28实用新型
311气路拓展单元及含其的气路拓展模组ZL20182101985252018/06/28实用新型
312拆卸工装ZL20182101986712018/06/28实用新型
313一种多浮体结构的柔性连接装置ZL20182118601852018/07/25实用新型
314一种船用玻璃钢管道进舱安装的保护工装ZL20182118809012018/07/25实用新型
315一种活络胎架钢管的钻孔固定工装ZL20182119027032018/07/25实用新型
316一种大厚度船体钢板平对接焊缝的预热工装ZL20182119039372018/07/25实用新型
317一种防冲砂胶带的粘贴工具ZL20182119066492018/07/25实用新型
318磁铁警示旗装置ZL20182119201332018/07/26实用新型
319框架ZL201821192099X2018/07/26实用新型
320船用挡风隔堵ZL20182119212632018/07/26实用新型
321吊装支撑装置及具有其的模块化居住舱室ZL20182119217382018/07/26实用新型
322模块化居住舱室及具有其的船舶ZL20182119219692018/07/26实用新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类型
323船用连接系统ZL20182119235742018/07/26实用新型
324快拆机构、天花板系统及模块化居住舱室ZL20182119876122018/07/26实用新型
325定位安装模具ZL20182132558692018/08/16实用新型
326自闭式甲板平面阀ZL20182132566072018/08/16实用新型
327吊齿条安装专用工装ZL20182132649382018/08/16实用新型
328焊机保护装置ZL20182132650382018/08/16实用新型
329箱船保距规ZL20182135559902018/08/16实用新型
330独立贮罐式液化气船ZL20172107953582017/08/25实用新型
另将企业申报在申请中的专利,本次纳入评估范围。
3.软件著作权
序号软件著作权登记号首次发表日期
1CSSC-SWS造船班组工时管理软件2011SR0697842011/09/26
2海洋工程项目完工管理系统2009SR0459552009/10/14
3SEM设计管理软件2009SR0443022009/10/08
4CSSC-SWS安全机考题库—安全自点通软件2013SR0860312013/08/16
5CSSC-SWS设备基座参数化建模管理软件2013SR0780312013/07/31
6CSSC-SWS开孔管理软件2013SR0781412013/07/31
7CSSC-SEM客户意见管理软件2009SR0583502009/12/16
8CSSC-SEM设计管理软件2009SR0583482009/12/16
9CSSC-SEM生产管理软件2009SR0583462009/12/16
10CSSC-SEM物资管理软件2009SR0583522009/12/16
11SEM生产管理软件2009SR0459682009/10/14
12涂装管理系统软件\r\nV1.02007SR067382007/05/11
13钢板管理系统软件\r\nV*1.0*2007SR084092007/06/06
14神经网络回归程序V1.0简称Network_linear2005SR103122005/09/07
15船舶辅助设计系统V1.0\r\n[WADS(WideAssistantshipDesignSystem)]2006SR030512006/03/15
16钢板堆场管理系统V1.0简称PPS2005SR103132005/09/07
17遗传算法计算程序V1.0简称Netnew2005SR103142005/09/07
18面向异构系统信息交换实时通信软件V1.02011SR0394702011/06/21
19WADS船舶辅助设计系统V2.02011SR0090952011/02/25
20造船物资编码标准管理系统V1.02011SR0090962011/02/25
21自升式钻井平台决策管理系统2017SR1995472017/05/23
22分段制造物流与管理系统软件2016SR2251962016/08/18
23CSSC-SWS船舶辅助设计软件2012SR0645722012/07/17
24自升式钻井平台质量管理系统V1.02017SR2076772016/12/20
25自升式钻井平台变更管理系统2017SR1995782017/05/23
26意见管理系统2017SR2394632017/06/06
27基于物联网的船厂分段生产物流智能监控管理系统2017SR3901342017/07/21
28结构反变形计算程序软件2011SR0778702011/10/27
29船舶企业法律管理信息系统2013SR1193282013/11/05
30CSSC-SWS劳防用品管理软件2015SR1469622015/07/30
序号软件著作权登记号首次发表日期
31CSSC-SWS船舶售后服务管理软件2015SR1471062015/07/30
32CSSC-SWS信息资产点检管理软件2015SR1467442015/07/30
33CSSC-SWS造船现场内增补工时管理软件2015SR1466432015/07/30
34CSSC-SWS分段物流管理软件2016SR2061302016/08/04
35CSSC-SWS采购招标管理软件2016SR2061282016/08/04
36CSSC-SWS邮件管理软件2015SR1471022015/07/30
37船舶舾装设计与制造协同平台软件2015SR0414132015/03/09
38海洋平台拖航阻力数值仿真系统2015SR0611052015/04/09
39船体辅助设计软件2015SR0034322015/01/07
40船体TRIBON建模代码软件2015SR0043402015/01/08
41CSSC-SEM管系制造执行管理软件2014SR1720472014/11/14
42CSSC-SWS型材后处理软件2013SR0780352013/07/31
43CSSC-SWS职业健康档案管理软件2011SR0687392011/09/23
44CSSC-SWS切割指令管理软件2011SR0687362011/09/23
45CSSC-SWS型材后处理软件2011SR0687282011/09/23
46CSSC-SWS安环事故管理软件2011SR0687252011/09/23
47CSSC-SWS设计工时管理软件2011SR0687442011/09/23
48CSSC-SWS造船余料管理软件2011SR0687222011/09/23
49CSSC-SWS风管支架自动建模与出图软件2011SR0687302011/09/23
50CSSC-SEM钢板管理软件2010SR0507582010/09/25
51CSSC-SEM涂装管理软件2010SR0504302010/09/24
52CSSC-SEM管系制造执行管理软件2010SR0504282010/09/24
53CSSC-SEM海洋工程文控管理软件2010SR0506082010/09/24
54CSSC-SEM完工管理软件2010SR0506072010/09/24
55CSSC-SEM设计图文档管理软件2010SR0504262010/09/24
56工艺图辅助设绘软件2018SR6420852018/08/13
57基于AutoCAD的船体结构设计辅助系统2018SR6428512018/08/13
58内装参数化建模辅助程序软件2018SR0116842018/01/04
59CSSC-SWS造船班组工时管理软件V1.02011SR0687842011/06/30
60CSSC-SCS造船安全、5S巡检管理软件V1.02011SR0686622011/07/29
61CSSC-SCS造船合同电子审批管理软件V1.02011SR0686592011/07/29
62CSSC-SCS造船电子海关管理软件V1.02011SR0686642011/07/29
63CSSC-SCS造船增补工时管理软件V1.02011SR0686602011/07/29
64CSSC-SLO造船型钢管理软件V1.02011SR0697812011/08/05
65涂装精细派工结算系统2018SR4781552017/06/30
66CSSC-SCS船舶辅助设计系统V1.02011SR0686662010/05/08
67基于AutoCAD的外板自动展开辅助系统2018SR6420792018/08/13
4.域名
序号证书号域名取得日期
1沪ICP备14028485号-1www.chinasws.com2014/07/15
5.资质
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拥有50万吨以下船舶及海洋工程的设计、制造与修理的认证证书、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
(五)对外租赁情况
无。
(六)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
本资产评估报告无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情况。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从评估目的分析:是为经济行为实施所涉及的各当事方提供交易价格的参考意见,交易各方均处于平等的市场地位,实施的是正常、公平的市场交易行为,按市场价值进行交易较能为交易各方所接受。
从市场条件分析:现阶段资产交易日趋频繁,产权交易市场日益成熟,按市场价值进行交易已为市场参与的投资者普遍接受。
从评估对象的自身条件分析:评估对象拥有完整的企业经营要素资产,在可预见的未来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未面临短期内被迫解散、出售、快速变现或拆零变现的情况。
从与评估假设的相关性分析:本次评估假设是将评估对象置身于一个模拟的完全公开和充分竞争的市场,即设定的评估假设条件目的在于排除非市场因素和非正常因素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综上分析,资产评估的基本要素满足市场价值定义,故本次评估选取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公平交易”是指在没有特定或特殊关系的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即假设在互无关系且独立行事的当事人之间的交易。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04月30日。
评估基准日是在综合考虑经济行为实施的需要、会计期末资料提供的便利、被评估单位的资产规模、评估工作量及预计所需时间,以及评估基准日前后利率和汇率的变化情况,由资产评估师与委托人协商后确定;
本次评估的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遵循的评估依据情况具体如下:
(一)经济行为依据
1.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审计和资产评估事项的复函》(船经函【2019】15号);
2.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6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
5.《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7.《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8.《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9.《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财税[2019]14号;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3年8月30日修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1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第三次修正);
16.《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
17.《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
18.《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2号);
19.《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令第14号);
20.《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
21.《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产权[2009]941号);
22.《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国资产权[2013]64号);
23.《关于中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工作指引》(国资产权[2010]71号);
2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正);
25.《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年9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7号修订);
26.《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08年10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7号修正);
27.其他与评估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
(三)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7.《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8.《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9.《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号);
10.《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
11.《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12.《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号);
1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号);
14.《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9号);
15.《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1号);
16.《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0号);
1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18.《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报告披露》;
(四)资产权属依据
1.《机动车行驶证》;
2.《房地产权证》;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不动产权证》;
4.专利权证书或申请通知书;
5.著作权(版权)证书;
6.商标注册证书;
7.船舶所有权登记证;
8.重要资产购置合同或记账凭证;
9.固定资产台账、记账账册等;
10.对外投资权属证明文件(投资合同或协议、股份登记持有证明);
11.其他资产权属证明资料。
(五)评估取价依据
1.基准日有效的现行中国人民银行存贷款基准利率表;
2.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基准日汇率中间价;
3.《机电产品报价手册》中国机械工业出版社;
4.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计价格[2002]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5.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6.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文);
7.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8.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
9.有关网络、专门网站的询价;
10.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及价格信息资料;
11.评估人员市场询价及向设备制造厂询价收集的价格信息;
12.设备网上可予查询的价格信息资料;
13.《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SH01-31-2016)》;
14.上海市建筑工程造价信息;
15.《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SHT0-33-2016)》;
16.关于实施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沪建市管〔2016〕42号);
17.《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
18.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运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
19.被评估单位及其管理层提供的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账册与凭证以及资产评估申报表;
20.长期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21.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行业分析资料及其管理层提供的未来年度经营计划、措施等相关资料;
22.被评估单位管理层提供的未来收入、成本和费用预测表;
23.被评估单位管理层提供的在手合同、订单及目标客户信息资料;
24.同花顺证券投资分析系统A股上市公司的有关资料;
25.资产评估师现场勘察记录及收集的其他相关估价信息资料。
(六)其他参考资料
1.《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年版);
2.《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
3.国家宏观经济、行业、区域市场及企业统计分析资料;
4.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技术统计资料;
5.其他参考资料。
(七)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无。
(八)利用的其他专业报告
执行本次评估业务过程中,我们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了以下专业报告,并审慎参考利用了专业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次评估报告中各项资产及负债账面值均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大信审字[2019]第1-03766号《审计报告》的审计结果。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概述
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资产基础法(成本法)三种方法: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对企业价值评估采用收益法,强调的是企业的整体预期盈利能力。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对企业价值评估采用市场法,具有评估数据直接选取于市场,评估结果说服力强的特点。
资产基础法(成本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对企业价值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可能存在并非每项资产和负债都可以被充分识别并单独评估价值的情形。
(二)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规定“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对于适合采用不同评估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文件《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涉及企业价值的资产评估项目,以持续经营为前提进行评估时,原则上要求采用两种以上方法进行评估,并在评估报告中列示,依据实际状况充分、全面分析后,确定其中一个评估结果作为评估报告使用结果。”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股权收购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资产基础法(成本法)的基本思路是按现行条件重建或重置被评估资产,潜在的投资者在决定投资某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购建该项资产的现行购建成本。本评估项目能满足资产基础法(成本法)评估所需的条件,即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被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具备可利用的历史经营资料。采用资产基础法(成本法)可以满足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的要求。
收益法是从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能完整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其评估结果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同时,被评估单位具备了应用收益法评估的前提条件:未来可持续经营、未来收益期限可以预计、股东权益与企业经营收益之间存在稳定的关系、未来经营收益可以预测量化、与企业预期收益相关的风险报酬能被估算计量。
经查询与被评估单位同一行业的国内上市公司,在产品类型、经营模式、企业规模、资产配置、未来成长性等方面具备可予比较的上市公司很少;且近期产权交易市场类似行业特征、经营模式的股权交易较少,相关交易背景、交易案例的经营财务数据等信息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得,不具备采用市场法评估的基本条件。
综上分析,本次评估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三)资产基础法介绍
资产基础法具体是指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方法。
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方法如下: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对人民币现金及银行存款,以核实后账面值为评估值;对外币现金及银行存款,按基准日外币账面金额乘以基准日人民币与外币汇率后确定评估值。
2.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及应收利息,在对应收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在扣除评估风险损失后,按预计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对关联方往来等有充分理由相信能全部收回的款项,评估风险损失率为0%。对有确凿证据表明款项不能收回或账龄超长的,评估风险损失率为100%。对很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且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数额的,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在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参照财会上坏账准备的核算方法,根据账龄和历史回款分析估计出评估风险损失作为扣除额后得出应收款项的评估值。账面上的“坏账准备”科目按零值计算;应收利息按照核实后的本金、利率和计息期计算评估值。
3.预付账款
对预付账款的评估,在核实了账簿记录、检查了原始凭证、查阅了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了解了评估基准日至评估现场作业日期间已接受的服务和收到的货物情况,未发现供货单位有破产、撤销或不能按合同规定按时提供货物或劳务等情况,结合能够收回相应的资产或权利情况,以核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4.存货
存货包含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和工程施工。具体评估方法如下:
(1)原材料
对原材料,主要采用市价途径进行评估,评估值等于不含税市场购入价和其他合理费用确定。对近期采购入库亦不存在积压和损坏等现象,本次评估时对其进行了抽查及和近期购入存货价格进行比对分析差异不大的情况下,账面单价基本反映了存货的现行市价,故以核实后的账面单价和数量确定评估值。
(2)在库周转材料
对在库周转材料,经核对有关账册及凭证,并根据该公司财务人员提供的在库周转材料清单,与存放地点核对,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经查在库周转材料流转较快,且其近期价格波动不大,由于其账面值与目前市场价格基本接近,本次按照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3)工程施工
对工程施工的清查内容主要是调查、收集船舶建造项目总承包合同及与项目实施有关的各类许可证,了解建造工程的规模和对企业经营状况的影响,掌握工程形象进度、付款进度等。本次按核实后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确认评估值。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对于一年内到期应收的船款。评估人员核对了会计账簿记录,抽查了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有关合同或协议以及收款凭证等原始资料,经检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申报数据真实、金额准确,故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6.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系留抵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签署外汇远期合约的被套期项目。评估人员核对了会计账簿记录,清查了有关的远期合约、增值税申报表及凭证等原始资料,经检查其他流动资产的申报数据真实、金额准确,故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7.长期股权投资
对长期股权投资,通过查阅投资协议、股东会决议、章程和有关会计记录等,核实长期股权投资形成过程、账面值构成和现阶段实际状况,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对全资和控股的长期股权投资,根据相关行业标准要求对其进行整体资产评估,再结合对被投资企业持股比例分别计算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对各被投资企业评估中所遵循的评估原则、评估方法的选择、各项资产及负债的评估过程、参数选取等保持一致,以合理、公允并充分地反映各被投资企业各项资产的评估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持股比例
对于参股型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评估单位不具有实质控制权,本次评估按经核实后的被投资企业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中净资产数额结合持股比例确定价值。
通过上述途径确定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时,没有考虑长期股权因控股权或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和折价,也未考虑股权流动性对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的影响。
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通过查阅投资协议、股东会决议、章程和有关会计记录等,核实其他权益工具形成过程、账面值构成和现阶段实际状况,以确定其他权益工具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本次按核实后的账面公允价值确定评估值。
9.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通过对被评估单位所涉及的各类房屋建筑物特点、用途以及资料收集情况分析,对自建为主的生产性房屋建筑物、构筑物,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对外购商品房等适合房地合一评估途径,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
从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因此本次评估所涉及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评估值均不含增值税。
重置成本法介绍:
重置成本法是指以现时条件下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全新状态的重置全价,扣减至评估基准日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据以估算评估对象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计算公式:
评估值=重置全价-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或:评估值=单位面积重置价格×建筑面积×成新率
(1)重置全价的确定
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的重置成本一般包括:建筑安装工程重置价(不含增值税)、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不含增值税)和资金成本。
A.建筑安装工程重置价
对于大型、价值高、重要的建(构)筑物采用重编预算的方法,即根据建筑工程结算的工程量,各地方和行业定额标准、有关取费文件以及参照基准日的人工及主要材料的价格进行调整后,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重置价。
对于一般房屋建(构)筑物,主要采用“单位造价调整法”,即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有关房屋建筑物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或评估实例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经修正调整后加计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确定单位面积(或长度)重置单价。
B.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
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环境影响评价费等,根据国家各部委颁发的基准日有效的取价文件确定。
C.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按照被评估单位固定资产合理建设工期或建(构)筑物的合理建设工期,参照评估基准日正在执行的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假定建设资金在工程建设期内均匀投入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重置价+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合理建设工期×贷款基准利率×1/2
(2)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采用年限法成新率与打分法技术测定成新率加权平均确定综合成新率。
(3)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市场法介绍:
市场法指在一定市场条件下,选择条件类似或使用价值相同若干房地产交易实例,就交易情况、交易日期、房地产状况等条件与委估对象进行对照比较,并对交易实例房地产加以修正调整,从而确定委估对象价值的方法。
基本公式:
委估对象价格=可比实例交易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市场状况修正系数×房地产状况修正系数。
10.设备类资产
通过对被评估单位所涉及的各类设备特点、用途以及资料收集情况分析,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对部分市场交易活跃的老旧电子设备如电脑等,直接采用二手设备市场价格评估。
评估值=重置全价-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1)机器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
A.重置全价的确定
机器设备重置全价由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前期工程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等组成,一般为更新重置价。
根据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113号《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故本次评估中对于符合上述条件设备的重置全价中均不含增值税。
重置全价计算公式:
设备重置全价(不含增值税)=设备购置价(不含增值税)+运杂费(不含增值税)+安装调试费(不含增值税)+前期工程及其他费用(不含增值税)+资金成本对价值量较小的电子及其他设备,无需安装(或安装由销售商负责)以及运输费用较低,参照现行不含税市场购置价格确定。
①设备购置价的确定
对大型关键设备,通过向设备的生产厂家、代理商及经销商咨询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或参考评估基准日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格;对中小设备通过查询评估基准日的设备报价信息确定购置价;对没有市场报价信息的设备,主要通过参考同类设备的现行市场购置价确定。
②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前期工程及其他费用的确定
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参照《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中有关规定、《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以及相关安装定额合理确定。
如果对应设备基础是独立的,或与建筑物密不可分的设备基础费在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类资产评估中考虑,其余情形的设备基础费在设备安装调试费中考虑。
对小型、无须安装的设备,不考虑安装调试费。
前期工程及其他费用根据国家各部委颁发的基准日有效的取价文件确定。
③资金成本的确定
按照被评估单位固定资产合理建设工期或设备安装调试的合理工期,参照评估基准日正在执行的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假定相应的建设资金在合理工期内均匀投入计算。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合理建设工期×贷款基准利率×1/2
B.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一般设备类资产综合成新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其中对机器设备和大型电子设备等,通过对设备的技术状况、工作环境、使用状况以及实际运行状况等现场的勘察了解,并依据设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情况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
对价值量较小的一般设备和电子设备则采用年限法确定其成新率。
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2)运输车辆设备
A.重置全价的确定
按评估基准日的运输车辆设备的市场销售价格,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及当地相关文件计入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确定其重置全价:
重置全价=现行不含税购置价+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B.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机动运输车辆,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资产评估常用参数手册》中关于“车辆经济使用年限参考表”推算确定的车辆经济使用年限和经济行驶里程数,并以年限成新率作为车辆基础成新率,以车辆的实际行使里程数量化为车辆利用率修正系数,再结合其它各类因素对基础成新率进行修正,最终合理确定设备的综合成新率。
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3)对拟报废的设备按可回收净值评估。
11.在建工程
根据评估人员收集的资料,大部分在近年发生,至评估基准日工程费用变化较小,同时因在建项目尚未进行竣工结算等原因,无法确定未付工程款项,故本次评估按清查核实后的项目实际发生的金额加合理的资金成本确定评估值。同时对于评估基准日近期发生的项目费用,按清查核实后的项目实际发生的金额确定评估值。
12.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应用软件及账外的专利、软件著作权及注册商标等。
(1)土地使用权
根据被评估单位土地使用权的实际状况,本次评估分别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和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A、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利用城镇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等评估成果,按照替代原则,选取在土地级别、用途、权益性质等要素一致的情况下的基准地价,对照修正系数表,通过交易日期修正、区域因素修正、个别因素修正、使用年期修正和开发程度修正等因素调整,进而求取待估宗地在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的方法。
B、市场比较法指在一定市场条件下,选择条件类似或使用价值相同若干土地交易实例,就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条件与待估宗地进行对照比较,并对交易实例加以修正,从而确定待估宗地市场价格的方法。
(2)应用软件
对于评估基准日市场上有销售的外购应用软件,按照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作为评估值;对于评估基准日市场上有销售但版本已经升级的外购应用软件,按照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扣减应用软件升级费用后作为评估值。
(3)专利及软件著作权
本次评估人员从无形资产收益贡献角度考虑,相应无形资产对收益的贡献难以简单量化,故评估人员本次评估不适宜采用收益法评估,并且市场上也无相关的无形资产转让案例可供参考,故本次采用成本法对专利、专有技术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进行评估。
(4)注册商标权
由于市场上同类商标交易案例难以取得,故不适用市场法;且被评估商标与企业收益的取得呈弱对应性,故也不适用收益法。因此,本次对注册商标权采用成本法评估,即把现时情况下重建被评估商标所需要支付的成本作为该注册商标权的价值。
13.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是企业可抵扣亏损引起的。
本次评估在调查了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内容和形成过程,根据对应科目的评估处理情况,重新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
14.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系委托贷款及已经终止建造合同的中船建信海工资产项目和BOD项目产品。评估人员通过核实账务、合同及协议,抽查相关的凭证等,确认账面属实,本次按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15.负债
负债主要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以各项负债在评估目的经济行为实施后实际需要承担的债务人和负债金额确定评估值。
(四)收益法介绍
1.概述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DCF)是收益法常用的方法,即通过估算企业未来预期现金流量和采用适宜的折现率,将预期现金流量折算成现时价值,得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使用预期现金流量折现法的关键在于未来预期现金流量的合理预测,以及数据采集和处理的客观性和可靠性等。
2.基本思路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资产构成和经营业务特点以及评估尽职调查情况,本次评估的基本思路是以被评估单位经审计的会计报表为基础估算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首先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方法(DCF),估算得到企业的经营性资产的价值;再加上基准日的其他非经营性或溢余性资产(负债)的价值,扣减付息债务后,得到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3.评估模型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实际情况,本次现金流量折现法(DCF)具体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基本公式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其中:
(1)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及溢余性资产价值
(2)经营性资产价值=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自由现金流量现值+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自由现金流量现值之和P,即
n
F
gF
1
i
n
p
n
i
1
11
r
rgr
i
式中:Fi—未来第i个收益期现金流量数额;
n—明确的预测期期间,指从评估基准日至企业达到相对稳定经营状况的时间;g—明确的预测期后,预计未来收益每年增长率;
r—所选取的折现率。
4.评估步骤
(1)确定预期收益额。结合被评估单位的人力资源、技术水平、资本结构、经营状况、历史业绩、发展趋势,以及宏观经济因素、所在行业现状与发展前景,对被评估单位管理层提供的未来收益预测资料进行分析,与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讨论未来各种可能性,并分析复核未来收益预测资料与评估目的及评估假设的适用性,确定未来各期现金流量数额;。
(2)确定未来收益期限。在对被评估单位所在行业现状与发展前景、协议与章程约定、经营状况、资产特点和资源条件等分析了解后,本项目收益期确定为无限期。同时在对被评估单位收入结构、成本结构、资本结构、资本性支出、投资收益和风险水平等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宏观政策、行业周期及其他影响企业进入稳定期的因素,本项目明确的预测期期间n选择为11年,且明确的预测期后Fi数额不变,即g取值为零。
(3)确定折现率。按照折现率需与预期收益额保持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折现率选取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即期望的股权回报率和经所得税调整后的债权回报率的加权平均值,基本公式为:
WACC=(Re×We)+[Rd×(1-T)×Wd]
其中:Re:为公司权益资本成本;
Rd:为公司债务资本成本;
We:为权益资本在资本结构中的百分比;
Wd:为债务资本在资本结构中的百分比;
T:为公司有效的所得税税率。
公司权益资本成本本次采用资本资产定价修正模型(CAPM)来确定,计算公式为:Re=Rf+β×MRP+ε
其中:Rf:为无风险报酬率;
β:为公司风险系数;
MRP:为市场风险溢价;
ε:为公司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4)确定溢余性资产价值和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净值。根据被评估单位经审计的会计报表为基础,分析确定溢余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范围,并采用适合的评估方法确定其评估价值。
溢余性资产是指与企业经营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主要包括溢余现金、闲置不用的资产等。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企业正常经营收益无直接关系的,包括不产生收益,或是能产生收益但是未纳入本次收益预测范围的资产及相关负债。主要包括股权投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收及应付利息等。
(5)确定付息债务价值。根据被评估单位经审计的会计报表为基础,分析确定付息债务范围,包括向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等借入款项,如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本次采用成本法评估其价值。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我们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以及国家资产评估的相关原则和规定,实施了本项目的评估工作程序。整个评估工作过程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评估准备阶段
1.接受本项目委托后,即与委托人就本次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和评估对象范围等问题进行进一步的了解并协商一致,制订了本项目的资产评估计划。
2.配合企业进行资产清查、填报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等工作。评估项目组成员对委估资产进行了必要的了解,安排布置资产评估现场工作。指导并协助企业进行委估资产的申报工作,以及准备资产评估所需的各项文件和资料。
(二)现场评估阶段
根据本次项目整体时间安排,现场评估工作阶段是2019年5月上旬至5月下旬。结合本次评估适用的评估方法,主要进行了以下现场程序工作:
1.对企业申报的评估范围内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和相关资料的核实验证:
(1)听取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有关人员介绍企业总体情况和纳入评估范围资产的历史及现状,了解企业相关内部制度、经营状况、资产使用状态等情况;
(2)对企业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内容进行审核、鉴别,并与企业有关财务记录数据进行核对,对发现的问题协同企业做出调整或补充;
(3)根据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对实物类资产进行现场勘察和抽查盘点;
(4)查阅收集纳入评估范围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查验,核实资产权属情况。统计瑕疵资产情况,请被评估单位核实并确认这些资产权属是否属于企业、是否存在产权纠纷;
(5)根据纳入评估范围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拟定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
(6)对设备、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类资产,了解管理制度和实际执行情况,以及相应的维护、改建、扩建情况,查阅并收集相关技术资料、合同文件、决算资料、竣工验收资料、土地规划文件等;对通用设备,主要通过市场调研和查询有关价格信息等资料;对房屋建筑物、房地产及土地使用权通过调研市场状况数据、房地产交易案例相关信息、当地造价信息等;
(7)对所涉及到的其他无形资产,了解其成本构成、历史及未来的收益情况,对应产品的市场状况等相关信息;
(8)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及负债,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做出初步评估测算。
2.对被评估单位的历史经营情况、经营现状以及所在行业的现实情况,判断企业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的发展趋势。具体如下:
(1)了解被评估单位存续经营的相关法律情况,主要为有关章程、投资及出资协议、经营场所及经营能力等情况;
(2)了解被评估单位执行的会计制度、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存货成本入账和存货发出核算方法等,执行的税率及纳税情况,近几年的债务、借款以及债务成本等情况;
(3)了解被评估单位业务类型、经营模式、历史经营业绩,包括主要经营业务的收入占比、主要客户分布,以及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
(4)获取近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产品收入和成本费用明细表等财务信息数据;
(5)了解企业资产配置及实际利用情况,分析相关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情况,并与企业管理层取得一致意见;
(6)通过对被评估单位管理层访谈方式,了解企业的核心经营优势和劣势;未来几年的经营计划以及经营策略,如市场需求、研发投入、价格策略、销售计划、成本费用控制、资金筹措和预计新增投资计划等,以及未来主要经营业务收入和成本构成及其变化趋势等;主要的市场竞争者情况;以及所面临的经营风险,如国家政策风险、市场(行业)竞争风险、产品(技术)风险、财务(债务)风险、汇率风险等;(7)对被评估单位管理层提供的未来收益预测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判断和调整,结合被评估单位的人力资源、技术水平、资本结构、经营状况、历史业绩、发展趋势,以及宏观经济因素、所在行业现状与发展前景,与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讨论未来各种可能性,并分析复核未来收益预测资料与评估假设的适用性;
(8)了解与被评估单位属同一行业,或受相同经济因素影响的可比企业、可比市场交易案例的数量及基本情况;
(三)评估汇总阶段
对现场评估工作阶段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必要地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评估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选择或调整适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计算公式和参数进行计算、分析和判断,形成初步估算成果;并在确认评估资产范围中没有发生重复评估和遗漏评估的情况下,汇总形成初步评估结论,并进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分析。
(四)提交报告阶段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起草资产评估报告,与委托人就初步评估报告内容沟通交换意见,并在全面考虑相关意见沟通情况后,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经履行完毕公司内部资产评估报告审核程序后向委托人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九、评估假设
本项目评估中,资产评估师遵循了以下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
(一)基本假设
1.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资产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价值评估。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3.企业持续经营假设
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假设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的资产资源条件下,在可预见的未来经营期限内,其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合法地按其现状持续经营下去,其经营状况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二)一般假设
1.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现行有关法律、宏观经济、金融以及产业政策等外部经济环境不会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亦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2.本次评估没有考虑被评估单位及其资产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结论的影响。
3.假设被评估单位所在地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财税政策无重大变化,信贷政策、利率、汇率等金融政策基本稳定。
4.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的现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所在地有效价格为依据。
5.被评估单位现在及将来的经营业务合法合规,并且符合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的相关约定。
(三)收益法评估特别假设
1.被评估单位目前及未来的管理层合法合规、勤勉尽职地履行其经营管理职能,不会出现严重影响企业发展或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
2.被评估单位各项业务相关经营资质在有效期届满后能顺利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并持续有效。
3.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性方面保持一致。
4.被评估单位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取得日期为2017年10月26日,有效期3年。假设现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相关法规政策未来无重大变化,评估师对企业目前的主营业务构成类型、研发人员构成、未来研发投入占主营收入比例等指标分析后,基于对未来的合理推断,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具备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能够持续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本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是在以上假设和限制条件下得出。
十、评估结论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我们本着独立、公正和客观的原则及执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在本报告所述之评估目的、评估假设与限制条件下,得到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评估结论,具体如下: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采用资产基础法,得出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论:
总资产账面值2,300,624.42万元,评估值2,765,113.71万元,评估增值464,489.29万元,增值率20.19%。
负债账面值1,408,185.58万元,评估值1,389,014.68万元,评估减值19,170.90万元,减值率1.36%。
母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892,438.84万元,评估值1,376,099.03万元,评估增值483,660.19万元,增值率54.20%。
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817,300.68万元,评估值1,376,099.03万元,评估增值558,798.35万元,增值率68.37%。
母公司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
评估基准日:2019年04月30日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流动资产1,364,401.531,369,123.974,722.440.35
非流动资产936,222.891,395,989.75459,766.8649.11
持有至到期投资净额
长期应收款净额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182,962.66261,061.2678,098.6042.6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53.77453.77
投资性房地产净额
固定资产净额186,863.39342,094.05155,230.6683.07
在建工程净额38,379.3141,095.742,716.437.08
工程物资净额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净额
油气资产净额
无形资产净额22,543.99246,265.14223,721.15992.38
开发支出
商誉净额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28,005.0628,005.06
其他非流动资产477,014.71477,014.71
资产合计2,300,624.422,765,113.71464,489.2920.19
流动负债916,699.33916,699.33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非流动负债491,486.25472,315.35-19,170.90-3.90
负债合计1,408,185.581,389,014.68-19,170.90-1.36
股东全部权益892,438.841,376,099.03483,660.1954.20
2.收益法评估结果
采用收益法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得出的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权益账面值为892,438.84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价值)为1,288,000.00万元,评估增值395,561.16万元,增值率44.32%。
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817,300.68万元,评估值1,288,000.00万元,评估增值470,699.32万元,增值率57.59%。
(一)评估结果分析及最终评估结论
1.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288,000.00万元,比资产基础法测算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1,376,099.03万元低88,099.03万元,低6.40%。两种评估方法差异的原因主要是:
(1)资产基础法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
(2)收益法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经营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
2.评估结论的选取
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分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即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股东权益价值的方法。被评估单位主要船舶的制造,其核心资产为存货-工程施工及房屋土地。存货-工程施工很好的反映了正在施工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房屋和土地在市场上较易得到验证,对于企业在历年的经营过程中,形成了部分无形资产,本次资产基础法中进行了全面辨认和合理评估。故较好地反映了目前企业的资产价值。
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出发,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民用船舶市场是国际化程度高、竞争充分的市场,公司所处的民用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制造行业与全球航运业、海洋工程行业密切相关,航运行业与海洋工程行业受经济增长、航运市场形势和国际原油价格等周期性波动的影响较大。在全球经济增长,特别是中国、印度等新兴国家经济高速增长时,行业景气度会较高,航运指数及运价也会相对较高,针对企业相关海洋工程产品的需求将更旺盛,反之则需求萎缩。因此随着全球经济的周期性变化,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制造行业也呈现明显的周期性特征。故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受到国际经济环境、海运量、外币汇率和石油价格等因素波动的影响较大,不同船型所受到的影响程度也会有所不同,故船舶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受到影响错综复杂且不确定性较大,在这种情况下,采用资产基础法可以合理的反映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相比收益法有着更好的针对性和准确性,故本次评估最终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论。
(二)资产账面价值与评估结论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论,主要增减值分析如下:
1.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账面值1,364,401.53万元,评估值为1,369,123.97万元,增值4,722.44万元。主要原因由于存货-原材料根据市场价格评估,相关船用钢板市场价格有所上涨,故造成评估增值。
2.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值为182,962.66万元,评估值为261,061.26万元,评估增值78,098.60万元,增值主要系因将控股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打开评估导致整体增值。
3.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186,863.39万元,评估值为342,094.05万元,评估增值155,230.66万元,增值原因如下:
(1)房屋建筑物:增值原因是近年来建筑材料、人工、机械费用上涨所致,此外,房屋建(构)筑物会计所采用的折旧年限短于资产评估时房屋建筑物所采用的经济耐用年限也是导致增值的另一主要原因;
(2)机器设备:由于设备购置时间较长,随着设备更新速度较快,加之部分设备账面原值含税而评估价值不含税等因素,导致机器设备评估原值减值,但企业对机器设备计提折旧较快,账面净值较低,部分设备账面净值为残值,甚至为零,由于企业对主要生产设备投入一定的费用进行正常维修保养并定期维护检修,客观上提高了成新率,致使机器设备评估增值;
(3)运输设备:由于企业财务对运输设备折旧较快,账面净值较低,部分设备为残值,尽管近年来车辆价格下跌幅度较大,致使评估原值下降,但由于评估所采用的经济使用寿命远大于车辆的折旧年限,且车辆正常保养、使用,另外企业有42辆公务用车,经评估体现了车辆牌照的市场价值,导致运输设备评估增值;
(4)电子及其他设备:企业对电子设备及其它设备计提财务折旧较快,帐面净值较低,部分设备账面净值为残值。而评估是依据设备的经济耐用年限结合设备的实际状况确定成新率的,二者有差距;尽管近年来一般电子类设备更新较快,价格下滑幅度较大,仍致使评估增值。
4.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账面值为38,379.31万元,评估值为41,095.74万元,评估增值2,716.43万元,主要考虑了合理的资金成本所致。
6.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账面净值为22,543.99万元,评估值为246,265.14万元,评估增值223,721.15万元,增值原因如下:主要由于近年来土地价格上涨所致,同时本次评估将账面未反映的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商标纳入评估范围造成增值。
7.负债
负债账面值为1,408,185.58万元,评估值为1,389,014.68万元,减值19,170.90万元。负债减值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将不存在后续给付义务的项目款评估为零所致。
(三)关于评估结论的其他考虑因素
本次评估结论仅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发表意见。鉴于市场资料的局限性,本次评估未考虑由于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股权比例的乘积。
本次评估过程中,由于无法获取行业及相关资产产权交易情况资料,缺乏对资产流动性的分析依据,故没有考虑资产的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四)评估结论有效期
按照评估报告准则和其他现行规定,本评估报告揭示的评估结论在本报告载明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没有重大变化的基础上,且通常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施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本评估报告结论,即自评估基准日2019年04月30日至2020年04月29日。
超过评估结论有效期不得使用本评估报告结论。
(五)有关评估结论的其他说明
1.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的法律责任是对本报告所述评估目的下的资产价值做出专业判断,不涉及到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对该项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做出任何判断。
2.评估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当事人提供关于评估对象的信息资料,因此,评估工作是以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依法提供真实、完整和合法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技术参数等其他资料为前提,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会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资产评估师已尽职对评估对象进行现场调查,收集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并进行核查验证、分析整理,以此作为评估的依据,但不排除未知事项可能造成评估结论变动,亦不承担与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权属有关的任何法律事宜。
3.使用本评估结论需特别注意本报告所述之“评估假设”。
4.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有效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可以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相应调整;
(2)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3)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评估报告使用人在使用本评估报告时,应关注以下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影响,在依据本报告自行决策、实施经济行为给予充分考虑:
(一)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1)机器设备清查评估明细表中序号4707所示的外船驳02号正在年检换证期间,不能提供该船舶的国籍登记证书;序号5085所示的外船驳03号目前已转成厂内用船,企业已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本次按正常设备评估。
(2)经现场清查,被评估单位所拥有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产证(详见明细表),被评估单位出具了产权无争议的情况说明文件,证实相关房屋建筑物为被评估单位出资建造,公司为合法产权持有者,相关房屋建筑物不存在权属争议。本次系根据企业提供竣工报告、相关工程图纸及企业情况说明等资料确定面积。如若将来权威部门核实的面积有所调整,并对资产评估价值已产生了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3)截至评估基准日,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洲海路3001号的公司厂区内的大部分房屋建筑物已办理编号为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030483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本次评估在测算出土地估值后扣除对应地块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作为最终评估值。
(二)委托人未提供的其他关键资料说明:
无。
(三)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四)序号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起诉日期案由标的及金额进展情况
1ESSM1LTD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2017.6.9造船合同纠纷18100000美元及利息2017年6月9日申请人向伦敦仲裁庭提交仲裁请求,要求外高桥造船返还已支付款项1810万美元及其利息。本案于2019年4月2日-3日在伦敦对PreliminaryIssues进行了开庭审理,仲裁庭裁决结果未知。
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其他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由于相关诉讼仲裁庭裁决结果不明故账务未作处理,待裁决结果确定后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后续的准备工作,评估未考虑相关事项可能对评估值的影响。
(四)重要的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情况:
无。
(五)重大期后事项:
无。
(六)评估程序受限的有关情况、评估机构采取的弥补措施及对评估结论影响的说明:
无。
(七)资产租赁事项:
无。
(八)抵押担保、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存在下属担保事项:
担保方被担保方币种担保金额(元)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
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人民币150,000,000.002018-7-192020-4-21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美元13,825,217.002017-8-72020-9-30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美元13,825,217.002017-8-42020-1-25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美元13,825,217.002017-8-42020-4-25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人民币688,285,000.002018-12-32025-1-13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人民币1,380,907,125.002018-12-32025-1-13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美元15,600,000.002018-12-182021-12-31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美元15,600,000.002018-12-182022-2-28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美元15,600,000.002018-12-182022-3-31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美元15,600,000.002018-12-182022-4-30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美元15,600,000.002018-12-182022-6-30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人民币470,000,000.002017-3-12019-9-21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人民币350,000,000.002018-6-62019-11-21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人民币120,000,000.002018-6-62019-7-21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人民币200,000,000.002018-12-122019-10-21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人民币100,000,000.002019-3-222020-1-21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人民币100,000,000.002019-3-222020-6-21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人民币80,000,000.002019-4-32020-9-21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人民币150,000,000.002019-4-32020-5-21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人民币260,000,000.002017-12-222019-10-21
上述担保事项均为集团内部担保,本次评估不考虑相关事项可能对评估值的影响。
(九)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
无。
(十)其他事项:
(1)2017年12月,公司将手持的7座自升式钻井平台及4艘平台供应船(以下统称为“中船建信海工资产项目”),转让给天津中船建信海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海工),后续由建信海工下属单船公司承接受让公司在建海工项目合同,并对相关海工产品资产开展资产运营管理。该交易已经中国船舶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建信海工由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基金)和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投资,中船集团持股100%)出资设立,现注册资本750,100万元,建信基金持股99.99%、中船投资持股0.01%。
2017年12月,公司与建信海工下属各单船公司签订了建造合同。根据为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7+4项海工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17]第1063号),7+4项海工资产按评估值确定的售价为748,360万元。2017年12月15日,已收到全部合同款748,36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中船建信海工资产尚未到交付期,其中:原2016年已终止合同的海工资产(H1368、H1369、H1340、H1341、H1350、H1351),本次将其作为“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已收的海工平台款作为“其他非流动负债”评估。其他海工资产仍按建造合同准则评估。
(2)山东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海工”)就其子公司BlueOceanDrillingLimited公司(以下简称“BOD公司”)在公司建造的三座自升式钻井平台(船号分别为H1378、H1379、H1418)提出共同出资设立钻井平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以支持该三座海工平台的有效处置。
2017年10月24日,外高桥造船与山东海工、山东钻井等共同成立青岛汇海海洋钻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注册资本21,214万美元,其中:外高桥造船作为有限合伙人(LP)出资6,427.5万美元,持有30.30%的股份;山东海工作为有限合伙人(LP)出资10,000万美元,持有47.13%的股份;山东钻井作为有限合伙人(LP)出资4,785万美元,持有22.56%的股份;青岛海越作为普通合伙人(GP)出资1.5万美元,持有0.01%的股份。
合伙企业分别出资约10,000万美元、4,785万美元收购山东海工、BOD公司持有的NorthernOffshoreLtd.公司(以下简称NOF公司,该公司为山东海工控股子公司,合伙企业成立前,BOD公司与NOF公司进行整合,相应在建的自升式钻井平台建造合同主体将从BOD公司变更为NOF公司)的股份。
根据合作协议,合伙企业设立后,公司将按照建造合同继续三座自升式钻井平台的建造(两座CJ46型、一座CJ50型),在上述钻井平台达到相关建造合同约定的交付状态后,按照合同原价(共计62,300万美元)将合作的钻井平台逐步交付至NOF公司进行市场化营运。对于未付清的合同尾款(共计50,360万美元),公司对其保留享有应收账款债权,该债权应在交船后的8年内偿还。
2017年底,合作框架协议生效后,三座海工平台已不适用《建造合同准则》,海工平台已变成一项长期资产,本次将其作为“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已收的海工平台款作为“其他非流动负债”评估。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资产评估师获得的被评估单位盈利预测是本评估报告收益法的基础。资产评估师对被评估单位的盈利预测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分析、判断,与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多次讨论,经被评估单位调整和完善后,评估机构采信了被评估单位盈利预测的相关数据及主要假设。资产评估师对被评估单位盈利预测的审慎利用,不应被视为对被评估单位未来盈利能力的保证。
2.本次评估结论的有效性建立在被评估单位经营管理计划,尤其是包含的诸如基于其当前市场环境及竞争关系所制定的产品研发及生产、销售计划,基于其未来人员结构调整计划及薪酬政策等事项与未来被评估单位经营相关的内外部环境变化趋势一致,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的前提下。如被评估单位未来经营情况与前述经营管理计划出现较大差异,而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时任管理层未能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则会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提请报告使用人关注。
3.本报告中的评估结论未考虑资产可能存在的产权登记或权属变更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和税项;未考虑资产评估值增减可能产生的纳税义务变化,也未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调整准备。
4.由于资产评估师无法对未来人民币汇率变动的幅度进行合理预测,因此本次评估报告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于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人民币汇率对外币进行折算,未考虑未来汇率变动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除以上所述之外,资产评估师没有发现其他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且非资产评估师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重大特殊事项。
评估报告使用人在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时,应当充分关注前述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此外,评估报告使用人亦不应当完全依赖本资产评估报告,而应对资产的权属状况、价值影响因素及相关内容作出自己的独立判断,并在经济行为中适当考虑。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仅限于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而服务。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三)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资产评估报告包含若干备查文件及评估明细表,所有备查文件及评估明细表亦构成本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应与本报告正文同时使用才有效。对于使用于使用范围以外的用途,如被出示给非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或是通过其他途径掌握本报告的非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本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对此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不因本报告而提供进一步的咨询,不提供证词、出席法庭或其他法律诉讼过程中的耹讯,并保留向非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追究由此造成损失的权利。
(六)如本评估项目涉及国有资产,本资产评估报告只有经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核准或确认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后才能作为实施本报告所列明经济行为的依据。
(七)资产评估师在本次评估过程中对相关资产、负债所做的评估,是为客观反映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所述评估目的下的评估价值,我们无意要求被评估单位按本资产报告评估结果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如需进行账务处理需由被评估单位的上级财税主管部门批准决定。
(八)本资产评估报告内容的解释权属本评估机构,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的特殊规定外,其他任何单位、部门均无权解释;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需经本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后,并征得本评估机构书面同意,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三、评估报告日
资产评估报告日是评估结论形成的日期,本资产评估报告日为2019年07月19日。
(本页以下无正文)
资产评估报告
(报告附件)
项目名称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36.27%股权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报告编号东洲评报字【2019】第0703号
序号附件名称
1.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审计和资产评估事项的复函》(船经函【2019】15号)2.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3.委托人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4.被评估单位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5.被评估单位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验资报告6.被评估单位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
7.被评估单位房地产权证
8.被评估单位船舶所有权登记证及车辆行驶证
9.被评估单位商标、专利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清单
10.评估委托人和相关当事方承诺函
11.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12.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3.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许可证
14.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资格证书15.负责该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师资格证明文件
16.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承诺函